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1052 发布日期: 2022-11-10 16:35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县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转变监管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本着包容审慎监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2022年8月,制定了《石泉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和《学法免罚减罚清单》。

县市场监管局探索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柔性执法理念

县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转变监管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本着包容审慎监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2022年8月,制定了《石泉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和《学法免罚减罚清单》。

该制度是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现。是深入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有力抓手。是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较小,没有主观恶意的当事人,通过申请学法考法并通过考试后,有条件地实行免除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种制度。该制度是创新监管新方式的需要。建立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这一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面对新经济业态、新技术发展下对现有监管规则的革新优化,同时也是适应当前执法实际需求的必要之策,是转变执法理念的有益探索。通过将以往行政罚款转变为学法考法行政处罚新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水平,督促其诚信经营,让惩教结合执法助推“柔性”执法,刚柔并济,审慎执法,化解行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路径,这契合了行政执法人性化的价值追求,推行“有温度的执法”的同时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该制度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青山”,保住“青山”,才能赢得未来,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保障,制度出台是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具体行动,该制度在帮助市场主体纠正违法行为,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保护市场主体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为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当前疫情严峻、经济下行形势下,出台《石泉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十分必要。通过让市场主体学法考法而免罚减罚,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通过学法考法免罚减罚措施,转变处罚理念,实行温情执法,市场主体通过学法、懂法、知法的同时感受到特殊时期政府助力经济发展的政策温暖,也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多元的执法方式,积极发挥监管服务作用,更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