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xczxj/2022-0058 | 公开日期: | 2022-11-20 08:54 |
来源 |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乡村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印发,请各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部门:
《石泉县乡村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印发,请各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工作,夯实筑牢乡村振兴基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中央和省委于加强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慧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固本强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削弱。切实把乡村治理同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促进乡村有效治理,夯实筑牢乡村振兴底座。
——坚持因地制宜,服务群众。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秉持便民、为民理念,因地因村制宜,激发群众活力,探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制度,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多元主体,五治融合。坚持以政治强引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横向构建起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好善治指挥链;坚持以法治强保障,推动全民守法,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坚持德治强教化,以德治扬正气,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坚持自治强基础,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强自治组织,创新自治活力,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智治强支撑,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平台,构筑基层治理新动能。
(三)总体目标。融合推进书记民情“三本账”“三共六制”“321”基层治理、智慧治理和平安石泉建设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狠抓措施落实,促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乡村自治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将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结合,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切实把乡村治理同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1.健全完善党委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完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机制,切实加强镇党委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镇、村党组织联建共建,深入落实书记民情“三本账”和镇村工作一体化制度机制,把改善民生、回应关切、化解矛盾、集中民智、发挥民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作为重点,切实解群众难、释群众惑、办群众事,着力解决联系群众不紧密、服务群众不到位和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脱离群众问题。(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农办、县联系办、县民政局等单位和各镇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以增强各镇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为主导,强化镇党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规范各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镇有关会议制度。强化各镇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政法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和各镇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结合的治理方式
坚持以书记民情“三本账”制度为统揽,完善提升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民生保障和居民自治六大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优化提升书记民情“三本账”制度。充分发挥县、镇(部门)、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这一“关键人”的统筹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关键事”去抓,形成以民意和问题为导向的执政思维和工作方法,做到“群众说事、书记接事、组织办事、安宁无事”;不断优化“接、转、办、督、考、评、严”来信来访办理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群众都满意。(县联系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提升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新风尚,用先进文化引领人,用优秀文化滋养人。强化意识形态和网络空间管理,加强网上巡查监控,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妥善处置各类敏感信息,营造清朗、干净的网络空间。(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提升社会治安立体防控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整治,常态开展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提升人防、物防、技防建用水平,扎实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有效落实各项长效常治机制,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做实特殊人群管服,最大限度压降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严防进京非访、赴省到市集体访,实现信息联通、重点人员联管、重大事项联处、突出问题风险联治。(县公安局牵头,县扫黑办、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提升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强化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室建设,聚焦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等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推动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做到98%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就地有效化解,短期不能化解的做到100%稳控。支持和引导乡村民间力量参与调解,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合力解决纠纷。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乡村调解组织全覆盖。(县司法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信访局等单位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优化提升民生保障机制。全面有效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和“三留守”关爱管护水平,拓展便民利民服务方式和内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质量,推动社会化服务进村入社区。(县政府办牵头,县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教体科技局等单位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努力提高乡村法治水平。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强化乡村法治教育,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推广“庭院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推广基层“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经验做法,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县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司法局、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落实。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全面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尤其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提高政策宣传、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为民服务能力。(县民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建立和完善干部说法说政策、群众说事说心声、大事要事民主协商制度,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开放说事、民主评事、科学定事、合力干事,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议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推动镇村严格落实“一约四会”制度,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孝敬公婆媳妇、星级文明信用户等创评工作,强化学习宣传实践,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各镇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平安乡村建设。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创建和“平安示范长廊”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深化完善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整合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平台。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平安乡村”、“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系列示范创建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按照行政村视频监控覆盖85%的要求,合理、科学确定视频监控点数量,提高农村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密度,所有视频资源全部接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全县城乡治安防控网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对农村的渗透活动。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和帮扶。建立乡村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深化县镇村三级心理服务平台,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乡村交通、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消防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发现、处置、化解各种公共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卫健局、民政局、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镇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推进智慧治理。不断深化电信普遍服务,推动光纤及4G网络向自然村和人口聚集区延伸,提高乡村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以“政务云”为依托,将镇、村(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纳入数字政府建设任务,整合“9+X”综治信息系统平台和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镇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打破行业部门信息壁垒,整合各方数据资源,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依托“治理+说理”新中心,系统搭建“321”基层治理模式智慧承载平台,整合资源力量,集成社会治理要素,强化协同作战,构建纵横调度联动的闭环治理体系。(县联系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教体科技局、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等单位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多方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广泛引导农村基层各类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夯实治理基础。
13.动员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两代一委”、乡贤能人、乡建团队、社会组织、妇联、共青团、残联等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民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和各镇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乡村治理工作高质高效推进,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责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为成员的乡村治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作为每年部门党组和各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将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要强化示范引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典型引领,要对照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和乡村治理示范村的创建标准,每个镇培育和树立1-3个示范村作为乡村治理典型;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坚持从实际出发,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在全县范围推广。
三是强化协同推进。健全联动融合、齐抓共管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各部门间协调合作运行机制。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责任干部具体抓, 要加强资源和力量配置,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要强化保障措施。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乡村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聚合激活各类人才资源,加大乡村治理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活力。想方设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鼓励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