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云雾山镇春节及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wsz/2023-000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2-08 10:51
内容概述 为做好我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火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陕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云雾山镇春节及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云雾山镇春节及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站办所、各村、驻镇各单位:

为做好我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火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陕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云雾山镇春节及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保证森林火情火灾零发生。

二、工作重点

时段及区域春节7天(公历2023年1月21日—1月28日),我镇所有林区及林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全面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尤其是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莲花寺、九台山等重点区域,要严格落实二十四小时防火工作,杜绝一切火灾、火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统筹好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人员参与,划定防火区,明确责任人,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期间,带班领导、镇政府值班人员、村干部、护林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镇值班人员、各村村干部及护林员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及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应急值班人员、村干部及护林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进入坟山主要路口的护林员,负责没收火种。尤其是各村村干部,必须督促、协助好护林员守好进入林区主要路口稽查卡点的看守和重要区域的巡查工作。

6、村民小组长必须肩负起本组村民小组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森林防火政策,监督和禁止本村村民小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7、各驻村工作队负责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调度和督促工作。

四、工作内容

1、责任区域的划定和明确各村在统筹好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的基础上,划定山头、路口,把责任区域落实到人头上,实现网格化森林防火,务必保证划分和设置的森林防火区域及路口稽查点合理有效,不留盲区死角。

2、森林防火宣传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春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到边,纵到底”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3、野外火源管理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尤其是春节祭祖人员的增加,造成火源管控难度大,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莲花寺、九台山在春节期间人流量增大、火灾风险大幅升高。针对这一情况,镇应急值班人员、村干部和护林员要加强野外巡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务必组织好人员,进行密集巡查,严禁一切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区域、密集坟区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春节期间全镇林区范围实行森林防火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香烧纸,严禁吸烟。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春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其擅自外出和携带火源入山。对密集坟地区域,要在进入坟区的主要路口向前去祭祖的群众宣传文明祭祖方式,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并作好进入林区的人员登记。

5、火灾组织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五、强化督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凡发现相关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上报镇纪委处理,护林员擅自脱岗或离岗的,一律免除,因脱岗、离岗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扑火最佳时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联村领导是所包联村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相关问责制度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春节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随机抽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村值班人员、护林员是否在岗及履职情况。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