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4月14日举行《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听证会地点:石泉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
四、报名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与生态修复股)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晨阳 联系电话:0915-6315056
特此公告。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
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听证会须知
一、凡具有石泉县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以及登记地在石泉县的法人或其他涉及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的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公民个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需指定一名代表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听证会代表需关注我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并了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可对本次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因故无法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举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听证会议结束后,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七、听证举办单位发放的会议材料仅供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听证会代表需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交还。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