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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曹艳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3-04-17 14:21
作者:佚名
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因保管不善将318号共有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曹艳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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