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3年度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3-002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0 14:57
内容概述 为全力做好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镇创建验收,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镇标准》(2021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3年度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站办所:

现将《迎丰镇2023年度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迎丰镇2023年度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镇创建验收,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镇标准》(2021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聚力建设“美好石泉”目标,坚持“政府组织、镇村联动、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大力实施健康石泉工程,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群众打造良好的健康宜居生活环境,实现爱国卫生工作与健康石泉建设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指标要求,全面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不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验收达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创卫组织领导

为健全爱卫会组织,加强创卫组织领导,现成立迎丰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

组 长:武绍峰(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冯  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玉禄(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晓军(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崔云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晓(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绍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  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雨佳(镇财政所所长)

方练练(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凌  桐(镇司法所所长)

陈乐文(镇派出所所长)

杨  俊(迎丰九年制学校校长)

陈 英(迎丰幼儿园园长)

姚  强(迎丰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凯(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高  洁(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周启铖(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任振霞(镇环保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所,周启铖任办公室主任,任振霞任副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全镇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确保机构、经费、人员、措施“四到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驻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

(二)加强创卫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营造创卫宣传氛围。宣传栏、标识牌、路牌、显示屏、农贸市场、医院、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创卫宣传,通过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创卫动态或健康知识。启用创卫流动宣传车,发放创卫及环境整治公开信和宣传折页。组织创卫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辖区健康教育网络,利用健康科普资源库、相关媒体和乡镇卫生院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科普专业资源,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健康教育内容、设置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积极开展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乡镇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社区(村)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辖区内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拥有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醒目的禁烟标识,禁

烟场所无吸烟现象,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达到100%,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率达到90%以上。

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实现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的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校内外健康宣传栏、黑板报要做好健康知识宣传科普工作。

(三)加快城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借势借力,加大财力、人力投入,大力开展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含环卫设施、设备)维修和改造提升工程、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城乡“五化”(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提升工程,从各方面提升迎丰生态宜居品牌。

(四)强化镇容镇貌综合治理。

做好沿街单位、商户的“四自一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搭建、乱贴乱画、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堆、乱搭现象。加强人行道乱停车和临街车辆维修等行业违章占道经营的长效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狠抓池河迎丰段两岸绿化美化整治工作。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施工场地必须设置护栏围墙,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加强建筑垃圾、建筑工地创卫长效管理。

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化粪池等粪便设施安全规范。

集镇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场地、公厕、排水等配套建设规范,卫生制度、农药残留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流动商贩及临时便民市场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集镇区域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社区(村)、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保洁全覆盖,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配置齐全,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规范,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铁路沿线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五)提升环卫保洁与管理水平。

加强清扫保洁队伍建设,2023年确保不少于20人的保洁力量,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开展镇区河道长效保洁,确保河中无障碍物、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各村(社区)要在“爱卫月”、迎国庆等节点开展创卫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地毯式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工业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孳生地,防控春季传染病,并狠抓河道保洁,大力开展净化、绿化、美化活动。

加强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六)加强疾控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镇中心卫生院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传染病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开展慢性病服务签约服务,落实慢性病防治措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设置流程规范,居住满3个月以以上适龄儿童建档率、建卡率≥95%,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妇幼业务,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85%。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全民急救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落实好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制度,严防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居民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及侵害调查,建立台账。持续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三防设施建设,每年开展1次第三方病媒生物防制质量及服务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改进工作,确保“三防”设施齐全,病媒生物消杀及时彻底。

(七)加强食品安全、饮用水与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本镇“食情食况”,站所联动,严查狠打,齐抓共管,不断夯实“网格化监管”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肉类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确保镇区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进一步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继续与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实施餐饮住宿行业服务提质工程,助推全镇食品卫生与公共安全迈上新台阶。

加强从业人员持证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加强制售食品过程的监督,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辖区旅馆、美容美发店、KTV、餐饮店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以健康科普讲座、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饭店与小餐饮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为载体,通过广播、短信、网络、横幅、标语、板报、演出、上街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食药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保健能力。在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抵制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督促集镇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村开展水质监测。

(八)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空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管理,确保其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加强污水废水排放管理,生产生活废水排放达标率95%,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发挥各级河长、护河员、护河队伍作用,保障河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九)加强社区和村卫生管理。

积极开展创建各级卫生社区、卫生村、卫生示范户活动,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各村要强化“四位一体”保洁工作力度,加大投入,确保人员、设施、职责、奖惩机制均到位。

加强村庄和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实现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环境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蚊蝇孳生场所,消灭露天粪坑、朝天器皿,及时清理村级垃圾箱或堆放点,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河道保洁,净化河道水质。拆除两棚,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深入推进“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确保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班子成员,各站所、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必须服从全局,将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到位。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的有关要求,逐条对照,细化任务,协调工作,找准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二整体联动,团结协作。各站所、驻镇单位、各村(社区)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镇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入,共建共享干净整洁、秩序优良、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要相互配合,确保创卫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要增强大局观念,各尽其责,步调一致,努力形成上下一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创建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强督查。要强化责任目标分解,做到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镇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跟进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督查通报、曝光制度,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