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cgz/2023-002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3〕2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24 10:01
内容概述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持续升高,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站办所及驻镇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持续升高,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预防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好预防溺水工作意义重大,各村(社区)、各镇属站办所、各驻镇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预防溺水工作责任意识,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工作底线,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落实有力,切实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建立健全预防溺水工作组织机构,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各镇属站办所、各驻镇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预防溺水各项工作。

镇应急办:一是负责预防溺水工作整体落实;二是在红石包、小钢桥、珍珠河等人员密集地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培训预防溺水知识;三是在重点水域设置警示标识;四是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各村(社区):一是统筹调度好村级应急救援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二是在辖区内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三是重点水域、沟塘、库区等明确巡逻员,在重点时段开展巡逻劝导,及时引导群众远离危险水域;四是逐户签订《城关镇预防溺水告知书》。

各学校:一是及时部署预预防溺水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二是开展以预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家访,教育学生一律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不准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游泳,严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辖区派出所: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及时协同开展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不留隐患。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一是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预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卫健办:负责对接学校,联合村(社区)对学生群体签订责任告知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工作。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预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镇综治办、司法所:若发生溺水事故,做好当事人家属的稳控,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及各驻镇单位要利用广播喇叭、微信抖音、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宣传车巡放等各种方式,在重点区域、重要水域、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开展预防溺水宣传宣讲,增强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

(二)加强排查整改。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及各驻镇单位要对辖内重要部位开展重点时段巡逻劝导,在重点水域设立醒目警示牌,对重点涉水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及各驻镇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事不报、缓报和瞒报。凡因信息报送不及时、责任夯实不到位、措施实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及各驻镇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应急处置要求,做好溺水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高度线上线下舆情应对工作,以正面的宣传为引导,多传播社会正能量,坚决抑制负面舆情不当传播。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