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GK-2023-0137 发布日期: 2023-06-09 09:18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2025年“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任务的通知》(石创就办发〔2022〕7号)要求,现将2023年我县“充分就业社区(村)”认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3年度“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2025年“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任务的通知》(石创就办发〔2022〕7号)要求,现将2023年我县“充分就业社区(村)”认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3年度,全县要创建50个“充分就业社区(村)”。要通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及认定评估活动,进一步摸清社区(村)劳动力资源底数、健全劳动力就业台账,完善就业帮扶机制,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以就业促发展,以就业稳安居,以就业保增收,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力“幸福石泉”建设。

二、认定程序

(一)程序要求:由各镇根据2023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列出本年度工作计划名单,并督促指导辖区内社区(村)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2023年9月份由创建的社区(村)向所在地镇政府申报,镇政府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充分就业社区(村)”,由县人社局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文认定。

(二)申报资料:1.“充分就业社区(村)”认定量化评分表;2.“充分就业社区(村)”各类工作台账;3.“充分就业社区(村)”自查报告。

(三)动态管理:由县人社局成立复核评估小组,按照2023年度计划任务数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复核。对复核评估达标且社区(村)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9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不低于80%的社区(村),提请上级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对2022年度已经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各镇及相关社区(村)要持续做好巩固和动态更新,于2023年9月份向县人社局报送“充分就业社区(村)”各类工作台账,县人社局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复验。对复核评估不达标的,取消认定资格,同步列入次年计划重新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将“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作为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和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抓总负责和督促指导辖区内“充分就业社区(村)”认定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抓实抓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当年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可从创业就业服务补助资金中按每个社区(村)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落实年度工作经费,用于支持社区(村)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就业动态调查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各镇要督促指导相关社区(村)同步做好历年已经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巩固和动态更新工作。新创建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和历年创建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巩固和动态更新工作成效将与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队年度考核工作经费相挂钩。

(三)细化任务分工。各镇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分批次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分步骤分批次开展认定评估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确保认定评估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到点、责任到人。请各镇于5月5日前将2023年度计划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名单(详见附件2)报送县人社局就业指导股。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集中宣传、现场咨询、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就业社区(村)”认定评估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宣传“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先进做法和典型人物,为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提供经验。请各镇于5月15日前将1篇“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典型经验或事例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就业指导股。

联系人及方式:祝迪  电话:6322238  QQ:153168354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