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石泉县曾溪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cxz/2023-002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25 17:01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纪办〔2023〕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中共石泉县曾溪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镇机关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泉县曾溪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纪办〔2023〕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聚焦重点民生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营商环境、粮食购销、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小切口”深入解决民生“大问题”。坚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治理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和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乡村振兴领域: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重点,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付管理,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无偿、拖欠、低价占用和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肃查处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到位,重点整治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排查不到位、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等问题,督促解决项目资金底数不清、帮扶产业项目分红不发滞发以及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行为。

牵头领导:陈辉、郭睿、何超

(二)教育领域:围绕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整治在职在编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学术不端、师德不正等失德失范问题;坚决纠治强制学生购买教材教具、违规收取补课费等乱收费问题;严肃查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

牵头领导:唐伟

(三)医疗领域:重点整治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严肃查处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行为。

牵头领导:唐伟

(四)住房领域:着力纠治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问题;严肃查处住房领域违规审批、监管不力,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建房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牵头领导:何超

(五)营商环境领域:重点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商扶商、优商亲商意识淡薄等问题,着力整治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着力解决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坚决纠治违规收费、天价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等增加企业负担问题;严肃查处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行为。

牵头领导:黄侃、吴成

(六)粮食购销领域:重点整治粮食安全责任不落实,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等统计造假问题;协助整治挤占、挪用、截留粮食购销领域专项资金问题。

牵头领导:陈辉

(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聚焦镇域内食品安全,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对未成年人食品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着力解决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无证照生产经营、网络非法销售、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牵头领导:何超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

常态化。主要步骤为:

(一)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职责任务,进一步夯实整治责任。(3 月中旬前完成)

(二)深入自查自纠。由各牵头领导负责,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对照七大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内容开展“拉网式”自查排查,从“小切口”入手,深入查找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营商环境、粮食购销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排查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同时,通过“曾溪之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专项整治内容、举报方式,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自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主动发现、移交问题的,可从宽从轻或免于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督促各村及各站办所认真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形成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移交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2023年3月至 12月)

(四)从严执纪问责。切实提高发现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能力,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严格执纪执法。对重点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一查到底,既要查作风问题,又要查腐败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查办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2023年3月至12月)

(五)健全制度机制。综合运用“三清单一融合”工作法,推动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三不腐”一体推进。以标本兼治为落脚点,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认真查找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源,把整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专项整治促进治理效能全面提升。(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曹世海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歆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镇纪委书记黄侃担任办公室主任,镇纪委干部程思思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建立运行机制。建立会议研究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反馈问题,研究措施,部署指导下一步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方向要求。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各牵头领导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

(三)加大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曾溪之声”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取得的实效,及时推送上级关于专项整治的新要求和新动态。要进一步加强正面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相关站办所要及时提供专项整治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