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要闻>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县司法局:市委文明办调研督导石泉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时间:2023-07-11 16:44作者:杨恺华源自:县司法局

7月7日,安康市创文办副主任陈轩一行到石泉县司法局调研督导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督导相关活动。

督导组一行首先察看了县司法局机关创建宣传展示牌、图书室、机关食堂、法治文化走廊等文明创建阵地。在感受机关环境、查阅工作资料后,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为引领,深入打造主动、民生、活力“三个司法”,以强基、安民、惠民、润民、提能“五项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本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该局先后创新打造了“三个司法”“公证+调解”、法律援助“三回访一评查”、企业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四个三”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多个亮点品牌,“三个司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做法受到省委政法委带领中央及省级媒体团调研采访,“法润石泉”志愿服务品牌被评为2022年度陕西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佳)”先进典型。

督导组认为,石泉县司法局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工作中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安排周密、载体丰富、活动扎实,保障到位。能够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司法行政重点、中心工作相结合,活动开展能够充分体现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宣传效果显著。

督导组要求,石泉县司法局要严格对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有效深入地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与局机关法治文化走廊布局相结合,进一步擦亮“法润石泉”志愿服务品牌,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