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索引号 xzfgzbmsqxjmj/2023-002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经贸函〔2023〕 27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02 10:04
内容概述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刘军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谭雪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支持本土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泉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两个毫不动摇”重要方针,始终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降成本、解难题,提能力、防干扰,保权益、重激励”方面务实出招,切实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截至2023年4月底,全县共有民营经济实体20377个,年均新注册增长20%以上,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县64.4%的GDP、63.8%的投资、61%的税收,吸纳本地就业9000余人,占县内就业人数的75%,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关于政策制度方面。成立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对标省市《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目前,正在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想方设法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县财政预算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套奖励,重点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等方面,切实助力民营企业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生产工艺,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关于纾困帮扶方面。按照“帮扶不包办、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建立企业帮扶“六个一”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企业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优化帮扶机制、夯实帮扶责任、明确帮扶内容、加强协调调度、强化考核问效等方面,探索建立企业精准帮扶长效机制,优化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高效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细。制定印发《石泉县县长营商环境“三本账”工作暂行办法》,创新建立了县长营商环境“三本帐”制度,开通10大类渠道收集信息,进一步拓宽收集关乎企业营商环境的咨询建议、利益诉求、投诉举报渠道。目前,正在制定《每周“亲商助企日”暨政企晚餐交流会制度》,通过建立“零距离”纾困帮扶新模式、“一站式”贴心服务新标准、“全方位”联动督办新常态,进一步畅通政企互动沟通渠道,巩固提升“亲”“清”政商关系,切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同时,主动与武汉理工大学沟通协调,探索联合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有关工作。

三、关于稳产促销方面。积极推动本地民营企业家“走出去”,大力组织参加省内外名优特色产品推广推介展销会。关于您提出的“将本土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在产品质量、价格水平、服务指数等指标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土企业产品和服务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进一步带动本土企业的发展”的建议,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规定,“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实行歧视性待遇”,在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体系下,您提出的建议,虽合理但不合法。为此,我局正在制定《石泉县工业企业产品宣传册》,将灵活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帮助石泉本地名优产品提升知名度、稳步开拓市场,推动县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下一步,县经贸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好“陕企通”综合服务平台,“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优惠政策,将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县经贸局 吕清爽 15809152081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