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女士来信咨询拖欠工资相关事宜的答复

时间:2023-04-27 08:19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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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4日,吴女士来信咨询拖欠工作相关事宜(来信编号:SZXX202304230003),她询问,在朵朵幼儿园任职期间,未签订合同,口头上说每个月15日发放工资,于2023年3月20日离职,本应在4月15日收到三月工资,至今还未收到工资,烦请领导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接到相关诉求后,石泉县高度重视并答复如下:经了解,2023年2月吴女士到朵朵幼儿园入职进入试用期,3月20日离职,因离职比较仓促,幼儿园财务人员未有效与吴女士沟通,造成工资未及时发放到位,2023年4月25日,朵朵幼儿园及时将吴女士工资发放到位。当事人对于办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