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石泉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局长 王玉安

时间:2023-04-21 15:42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水污染物入河管控,促进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17号)《安康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函〔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消除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两年内消除集镇污水直排、三年内消除农村污水直排”的目标,摸清县域内汉江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2023年底前完成汉江干流石泉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县域内汉江支流80%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域内汉江支流排污口整治任务,并建成科学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内容

1.开展溯源排查: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应测尽测”的原则,对所有存在排水的排污口污水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排放浓度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

2. 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整治,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

3. 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规范审批、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建立起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涉及范围

全县11个镇:城关镇、池河镇、饶峰镇、两河镇、喜河镇、后柳镇、中池镇、迎丰镇、曾溪镇、熨斗镇、云雾山镇。

汉江干流及支流(34条河流):汉江、茨沟、红花沟、湘子河、珍珠河、大坝河、将军河、南沟、松树沟、饶峰河、菩西河、杨家峡河、毛家河、牛羊河、松树沟、池河、云川河、香炉沟、东沙河、西沙河、左溪河、曾溪河、黑沟河、中坝河、蔡河、杨武沟、藕溪沟、长阳沟、阳子明沟、富水河、董家河、干沟河、子午河、堰坪河、汶水河。

四、执行标准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有关技术标准

《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

《入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 1235-2021)

五、关键词诠释

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排污口分类: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559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