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zzfsqxzcz/2023-0042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中池政发〔2023〕93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24 15:33 |
| 内容概述 | 依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陕农发﹝2023﹞34号)、《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石农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
现将《中池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分工和工作实际,抓好行动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中池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陕农发﹝2023﹞34号)、《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石农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组织运行、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六个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分级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提级监督事项,堵死管理监管漏洞,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方面是否正常发挥作用;重大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并履行民主程序;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使用是否规范。(责任单位:镇会计服务站,各村(社区))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否实行台账管理、账实相符;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全部确权到村,并录入监管平台;盘亏盘盈资产是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责任单位:镇项目办,会计服务站,各村(社区))
(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口头合同、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四类问题合同并进行纠正;对欠缴的承包费及时进行追缴。(责任单位:镇会计服务站、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各村(社区))
(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未实行“一村一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和代理资金挪用问题;重大事项不随时公开问题;收入不入账、村干部插手现金问题;虚增收入支出、虚假列支、滥发补贴等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各村(社区))
(五)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摸清近三年村集体兴办公益事业的举债数额;是否存在不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举债问题;是否存在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各村(社区))
(六)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签订、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受贿索贿等问题。(责任单位:镇项目办,各村(社区))
(七)农村集体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日常审计把关不严,存在白条入账、票据内容不全、违规支出票据入账等问题;重点工程项目、重大事项不审计问题;审计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八)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排查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干部作风浮夸、不作为、管理混乱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办。)
三、实施步骤
本次行动从2023年7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七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中旬完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传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村级摸底(8月底完成)。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摸底会议,对方案中提到的六个关键环节和八个重点问题进行摸底,并在村内公开栏内公开专项行动方案,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对摸底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镇会计服务站。
(三)自查自纠(9月底完成)。各村(社区)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要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及时将问题消化。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实行清单管理,落实责任,长期跟踪督导。
(四)督导检查(10月中旬完成)。镇财政所、项目办、会计服务站、纪委办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度,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五)实地抽查(10月底完成)。抽调镇财政所、项目办、会计服务站、纪委办人员组成抽查组进行实地抽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在线填报等。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村进行重点督促指导。
(六)巩固成效(11月中旬完成)。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反馈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再次提升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对标先进经验,再次巩固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
(七)建章立制(11月底完成)。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自8月份起,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账,于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财政所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协调。此次行动涉及12个村(社区)以及镇财政所、会计服务站、项目办、农业综合服务站、纪委办等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在村内公开栏公开举报电话和行动方案,充分利用村级广播、村民微信群等设备设施向群众做好宣讲工作,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对发现线索及时追踪办理,并限期答复群众。
(三)做好档案留存。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梳理工作台账、线索信息、会议记录以及工作进展报告,逐项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档案进行保存。
(四)强化结果运用。要认真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