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见效,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石泉县“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指导清单,全面结合职责范围、行业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开展针对性普法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本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每年2月底前将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报送县委普法办,同年年末报送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自评总结,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石泉县“八五”普法共性普法任务清单
2.石泉县“八五”普法个性普法任务清单
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石泉县“八五”普法共性普法任务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在年内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活动。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集中式、全媒体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民法典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4.制订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对“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举措、有台账、有总结。
5.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一把手讲法”等活动。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年内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
7.紧扣单位(部门)职能和各类主题宣传日,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8.着力抓好移动新媒体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
9.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
10.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乡村(社区)落地生根。
11.积极参加县委普法办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2
石泉县“八五”普法个性普法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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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重点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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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 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纪检监察干部; 3.社会公众。 |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格执行重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纪律、遵守执法程序,不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3.做好干部培训,充分利用公务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普法教育培训。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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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涉密人员和其他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 3.社会公众。 |
1.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 2.组织县委领导及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3.坚持保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党政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法律法规普及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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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
1.人大代表; 2.基层人大工作人员; 3.新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 4.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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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常委会党组和人大机关党支部集体学法及常委会会议学法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协助做好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工作,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进行监督、检查; 3.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活动; 4.对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宣传贯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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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实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学习不少于2次; 2.组织县政府领导及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3.加大《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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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 |
1.政协委员; 2.机关干部; 3.社会公众。 |
1.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 2.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学习培训;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视察、考察和调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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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村(社区)干部; 3.社会公众。 |
1.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2.将法治教育作为必学内容,重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3.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必修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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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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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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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体学习至少2次; 2.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石泉建设; 3.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 4.在干部教育培训中,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解读; 5.组织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县主要新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推广力度,加强法治宣传载体、阵地建设、宣传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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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及涉台、涉侨法律法规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 3.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 4.华侨、归侨及侨眷等。 |
1.举办全县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2.加大统战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把普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全县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3.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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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反邪教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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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 2.加大政法工作条例及与政法工作、国家安全、反间谍、社会稳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力度,在“安康石泉政法”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专栏; 3.督促指导全县政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司法等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 4.协调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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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 |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政策规定 |
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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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2.通过专栏、展板及举办培训、组织研讨等活动,推动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3.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多渠道融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扩大普及面和辐射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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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 工委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 |
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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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党内法规列入每月各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2.结合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展普法宣传,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 3.强化督促,以考促学,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列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扩大党内法规普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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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案件当事人及家属; 3.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家属; 4.社会公众。 |
1.深入学习宣传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警学法、用法、普法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办案过程释法说理等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打击处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全县检察机关采取典型案例发布、现场释法说理、悬挂横幅、发布图文视频等方式进行网络媒体宣传; 4.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宣讲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5.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对相关法律条文、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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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审判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 3.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法院工作人员; 4.社会公众。 |
1.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活动; 2.积极组织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 3.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宪法宣誓,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4.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对相关法律条文、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5.制作普法微视频,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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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 |
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为党校主题班、公务员培训班必修课,做到年初有布置安排,每季度有学习活动; 3.丰富教育形式,采取专题授课、现场教育、自学研讨、专题考试、宪法宣誓等开展教学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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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互联网用户; 3.社会公众。 |
1.依托媒体融合优势,广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等内容; 2.在民法典宣传周、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3.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位置上,积极承担各类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广泛传播法治题材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宣传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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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
1.开展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2.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主题宣传,充分利用“12·4” 国家宪法日、“5·1”国际劳动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项法律法规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3.广泛开展各行业、各部门送法进基层。通过线上、线下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报到,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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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相关法律法规 |
1.青少年群体、学校; 2.社会公众。 |
1.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宣传与青少年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契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深入学习宪法和重要领域法律的自觉; 3.全面推进“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 4.利用青年之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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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妇女维权工作者; 3.全县妇女和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贫困儿童; 4.社会公众。 |
1.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在各类妇女培训班中安排法治培训内容; 2.抓住“3·8”维权周、“6·1”儿童节、“6·26 ”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暴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广泛动员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等,依托妇女维权站、“12338”维权热线,针对留守妇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她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4.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打造长期、固定、规范化的妇女法治宣传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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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 |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 3.社会公众。 |
1.健全党组理论学习、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加强内部学法用法,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 3.利用微信平台、工作群等多媒体开展法律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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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涉残疾人法律法规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 3.社会公众。 |
1.举办全县残疾人工作者干部培训班,加大法治培训力度; 2.通过“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等残疾人节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3.坚持“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相结合,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广泛宣传残疾人优惠政策,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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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
1.结合“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在举办基层科协干部学习培训、科技工作者活动时,融入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科协干部和科技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强化法律实践; 3.加强本单位人员党内法规的业务学习,强化以案释法,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等,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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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
《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项目建设管理业务人员。 |
1.组织开展本单位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和法治培训; 2.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周、政府采购专家评审以案释法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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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科技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督导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3.广大教练员、运动员和有关人员; 4.青少年学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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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教育系统教师职工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活动; 2.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成长需求,完善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加强与司法部门、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队伍等联动,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3.根据青少年学生需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每学期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 开辟“第二课堂”,举办青少年读书、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暑期法治实践、法治小记者等活动; 4.重点围绕“5·4青年节”“6·1儿童节”“教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日开展防诈骗、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 5.巩固“依法治校”创建成果,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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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扫黑除恶、电信诈骗、防拐打拐及其他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民警、辅警; 3.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企业、商户、在校学生、留守妇女、儿童等; 4.禁毒对象; 5.办事群众及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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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完善民警常态化执法培训和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机制,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网上学法、新法新规解读和岗位练兵、竞赛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2.围绕打击预防违法犯罪、扫黑除恶、反恐防暴、禁毒禁赌等主责主业,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公安工作各方面。利用“1·10”中国人民警察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5·17”“世界电信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释法说理,使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 4.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公安文艺精品创作,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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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组织、养老、婚姻(收养)、殡葬等民政服务领域从业人员; 3.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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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陕西慈善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2.重点加强对民政服务窗口、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的普法,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 4.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开展村(居)民委员自治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 5.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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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 2.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及其家属; 4.办事群众及服务对象; 5.社会公众。 |
1.组织、指导、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加强青少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明白人”等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 3.广泛发展普法队伍,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作用; 4.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和法律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 5.支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场所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6.指导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7.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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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3.会计从业人员; 4.社会公众。 |
1.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惠民惠企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政策法规; 2.组织财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3.开展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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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人员;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执法对象、服务对象; 3.社会公众。 |
1.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会议学习重点法律法规,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2.在窗口服务、来电咨询、网络问答等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宣传; 3.开展以案释法,在行政复议、行政检查、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过程,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4.丰富宣传载体,运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新技术,普及人社领域法规政策,提高政策法规知晓率; 5.结合国家宪法日、农民工法治宣传日、“5·1”国际劳动节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6.在民营企业、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等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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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然资源执法人员; 2.相关从业人员; 3.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 4.社会公众。 |
1.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强度; 2.结合“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3.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精准向行政相对人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4.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自然资源系统“典型案例”,通过热点案件处理过程,警示广大社会公众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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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工程执法人员; 2.建设工程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 3.燃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4.社会公众。 |
1.抓好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进物业、进小区等活动,切实加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把法治元素融入到城市更新、城市环境设计等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 4.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发布住建系统“典型案例”,通过热点案件处理过程,达到警示教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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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执法人员; 2.道路养护、维修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3.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 |
1.通过组织法律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探索和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进企业、车站等方式,做好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系统内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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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水务综合执法人员; 2.水务生产建设单位、取用水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3.社会公众。 |
1.举办法治培训班,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2.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开展法律宣传; 3.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讲解法律法规; 4.在河道、库区、农村供水站、水源保护地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新媒体普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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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 2.农民、农资经营单位、种植养殖户、执业兽医等管理服务对象; 3.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 4.社会公众。 |
1.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三农”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全员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面向干部职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 3.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加大“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力度; 4.结合春耕备耕农事季节、“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进基层、进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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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广电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化执法人员; 2.网吧、印刷企业、出版物批发、零售经营者、娱乐场所经营者、艺术品经营单位、旅游行业等从业人员; 3.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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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和旅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3.充分利用好文化和旅游场馆的阵地优势,探索将图书馆、影院、文化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阵地和旅游设施打造为法治宣传主阵地; 4.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对管理服务对象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信息平台开展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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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及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执法人员;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医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卫生健康执法管理相对人; 4.行政事务相对人; 5.社会公众。 |
1.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监督检查、入村入户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2.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重阳节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普教育; 3.加强对职业健康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4.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5.利用县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卫生健康系统新媒体矩阵向广大市民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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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 2.全社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役军人服务对象 3.社会公众。 |
1.深入学习宣传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加强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相关人群的普法教育,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3.完善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把普法工作贯穿到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在“八一”“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中,主动宣传有关法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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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急管理执法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涉氨涉爆、涉粉尘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社会公众。 |
1.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2.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调研督导、应急处置过程中,结合案例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全过程; 3.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平台,通过开辟法治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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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1.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和内审机构内审人员; 2.审计干部、被审计对象。 |
1.深入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2.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参与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3.将普法宣传融入审计项目全过程,加大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力度; 4.在审计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审计执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推动审计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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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 2.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监管对象和服务对象; 3.社会公众。 |
1.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5·20”世界计量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市场、进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坚持执法全过程普法,在实施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审批等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普法,做到普法和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 3.开展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聚焦执法工作常见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组织学习市场监管有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的监管执法业务能力; 4.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推进“智慧普法”,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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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林业执法人员; 2.执法服务对象; 3.社会公众。 |
1.通过网上学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法,开展执法工作培训,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提高执法水平; 2.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主题宣传,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草原宣传月、森林防火期、“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 3.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基层、咨询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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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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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统计工作负责人、统计调查对象; 3.社会公众。 |
1.通过微信、微视频、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结合平面展板、宣传栏等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统计工作热点,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 2.利用各类统计工作会议、培训会议等,组织开展统计法集体学习;结合日常统计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各个工作环节,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日常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3.抓住“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4.充分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大力加强统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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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
《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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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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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信访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规章及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走访”意识,营造健康、有序、依法的信访秩序和信访生态; 2.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强化依法分类处理的意识,厘清信访部门和责任主体的关系,严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3.坚持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信访接待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信访接待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4.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破解信访难题,将信访工作导入法治轨道运行,推动信访矛盾依法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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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3.社会公众。 |
1.举办经办机构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权威解读、以案说法、实践教学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2.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多元化、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医疗保障普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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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民生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
1.把乡村振兴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2.发挥帮扶干部普法作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传; 3.配合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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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管执法人员; 2.城管执法管理对象,包括沿街商家、餐饮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人、物业服务企业等; 3.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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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专家专题授课,通过自学、集中学习、跟班学习、交流研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学习等形式,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利用挂横幅、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宣传车广播、户外广告、视频播放等,加强现场普法、走村入户宣传; 3.利用“3·19”城市管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点,积极开展现场释法和精准普法; 4.在执法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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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
1.通过中心组学习、周例会等形式,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以政务服务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宣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3.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大厅滚动播放依法行政相关法规内容标语,将普法内容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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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品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商务领域法规政策 |
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商务领域重点企业; 3.社会公众。 |
1.将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学习;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3.加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4.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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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联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的通知》等 |
1.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 2.社属企业全体人员; 3.服务对象。 |
1.通过中心组学习、机关周例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 3.利用单位网站发布或推送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 4.针对社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5.针对供销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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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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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机关工作人员; 2.青少年; 3.危险化学品场所、重大在建项目从业人员; 4.社会公众。 |
1. 通过“学法平台”、法律专题学习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气象法律知识及与干部职工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 2.通过每年的“3·23气象日”“安全活动进校园”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 做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利用标语、展板、挂图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结合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及时推送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活动; 5.加强对检测公司检测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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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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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 2.生态环境执法对象和行政相对人; 3.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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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中开展全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2.充分利用“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3.以法治培训班、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为抓手,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 4.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转发深度报道、解读政策文件、推出原创稿件视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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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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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税务师、企业会计等相关执业人员,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个体工商业主,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 3.青少年学生; 4.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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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学习讲座,组织集中学习研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2.围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操作流程解读等相关宣传指导工作; 3.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积极开展税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 4.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向纳税人缴费人派发宣传单张等,线上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媒体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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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征信业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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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银行从业人员 2.储户、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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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法律讲座、执法培训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2.结合“3·15”金融消费权益日、“6·14”征信日、“5·15”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日、9月反假货币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开展反洗钱知识普及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媒体平台、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手册等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