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零酒驾”创建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zzfsqxyfz/2023-008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迎政发〔2023〕2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4-15 08:01 |
| 内容概述 | 为持续推进迎丰镇酒驾醉驾整治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预防和减少酒驾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全面巩固和提升酒驾醉驾整治效果,按照县交警大队部署要求,迎丰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村、社区;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 ||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迎丰镇“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迎丰镇“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迎丰镇酒驾醉驾整治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预防和减少酒驾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全面巩固和提升酒驾醉驾整治效果,按照县交警大队部署要求,迎丰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村、社区;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现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前期“零酒驾”创建活动成果,总结经验,树立标杆,全面推广,持续加强站所协同、警企合作、警民共建,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在前期基础上再创建一批“零酒驾”示范单位、村、社区,倡导推动“拒绝酒驾 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形成社会共治局面,严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涉酒交通事故同比持续下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 铭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郑 石 副镇长
陈乐文 迎丰派出所所长、中队队长
成 员:应急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派出所全部民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创建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等工作,罗勋负责日常事务。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本镇“零酒驾”单位、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范围、创建标准、时间安排、完成时限,筛选确定创建对象,部署创建工作。
(二)推进阶段(4月1日-11月30日)。组织推进“零酒驾”创建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深化活动宣传,提升创建活动社会参与度,促进文明出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汇报“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评选并报送“零酒驾”创建单位、村、社区。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创建目标,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开展创建“零酒驾”行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动员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营造“全民参与、全域争创”的氛围,确保“零酒驾”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树立典型示范,提升创建效果。要打造一批树得起、过得硬、有影响的示范典型,形成品牌特色,有效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充分挖掘创建点潜力和社会资源,丰富创建内容,突出创建点自身亮点和独特做法,建设有特色的宣传阵地,打造一批一点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个性化示范点。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及时推荐上报,力争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创建一个保持一个,
(三)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驻镇单位、社区、村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本单位、本村村民、社区居民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共同建立定期通报、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攻势,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借助“1+N”交通安全宣传矩阵,通过开展贴近实际、活泼生动、寓教于乐、情理并重的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常识,让拒绝酒驾理念深入人心。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布酒驾醉驾违法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力压缩酒驾醉驾违法空间。
(五)突出路面管控,强化酒驾整治。交警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分析研判,根据涉酒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以涉酒驾驶多发点段及其周边道路为重点,灵活调整勤务时间和模式,将管控重点向警力薄弱、酒驾多发时段、涉酒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延伸,不断提升酒驾醉驾查处工作的精度、准度。要结合“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要充分认识巩固深化“零酒驾”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零酒驾”创建活动作为推进酒驾醉驾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零酒驾”创建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评。各站所、村、社区要加强与交警中队协调配合,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加强动态管理,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创建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确定一名联系人,于3月22日前上报创建工作方案。自4月起,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12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