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假期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时间:2021-01-31 15:55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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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转发国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21〕99号)文件精神及县领导的相关指示批示要求,为深刻吸取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技特区客船侧翻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国庆假期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及要求提醒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当前,我县因前期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山体垮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多发。加之国庆假期临近,安全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压力叠加。各镇、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形势,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部署,制定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措施,严防风险失控导致事故发生。要加强督办检查,有针对性地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深入企业开展督查,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二、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防范。为深刻汲取贵州六盘水客船侧翻等事故教训,交通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尤其是水上交通方面,县交通局要会同有水上旅游等项目的城关、后柳、喜河、曾溪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排查整治桥梁、桥墩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治。二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加强对涉水旅游及水上客运企业的指导和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水上旅游的经营行为。严禁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三是加强渡口渡船管理,确保渡运安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使用的船舶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镇、村、船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及时消除水上安全隐患。四是强化渔业管理,消除通航安全隐患。渔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渔业船舶及涉渔设施的安全管理,规范渔业养殖业的管理,严厉打击渔业设施或渔具侵占水上通航航道的违法行为,消除通航安全隐患。道路运输要深入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聚焦农村公路和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周边道路,加大旅游包车、长途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异物,改善道路通行状况,严防发生碰撞事故。

三、突出假日特点,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及十四运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字〔2021〕26号)要求,扎实做好国庆期问安全防范工作。要开展水上客运专项督查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中途登船以及未履行安全自查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和通行状况,针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要严查大客车、旅游包车超速、超载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要对通往旅游景区、事故多发、易堵等复杂路段,提前制定预案,必要时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引导疏通车辆分流。要加强旅游景点、特种设备、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居民楼、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检查,压实基层社区物业管理责任,严防电瓶进屋充电、电动车上楼入户等引发火灾。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的强有力措施,管促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有限空间、分包转包等行业领域和特殊作业、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等事故多发、问题较多的事项,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或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各市(区)要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提级调查制度,对近期发生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