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zzfsqxyfz/2024-003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迎政发〔2024〕14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08:00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新理念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理工作,确保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 ||
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迎丰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新理念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理工作,确保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1.3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防抗并举,不断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2)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司其责。
(3)防汛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工作以行政区域范围为主,坚持因地制宜,服从大局的原则。
(5)防汛工作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全民参与,统一调度的原则。
1.4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防汛期间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迎丰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辖区内的防汛应对工作。各行政村(社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防汛领导机构,组建应急分队,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
2.1组织机构
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工作。
总指挥:武绍峰(镇党委书记)
冯 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郑 石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办,李全森同志为防汛专干,负责具体办公。值班电话:0915-6661052。
其他镇领导班子,党政办、宣传办、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公共事业服务站、社治办、纪委办和应急办、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供电所、移动公司等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 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
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镇防汛工作,下设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5个工作小组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类防汛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镇防汛各单位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承办镇防汛抗洪指挥部的公文处理,落实指挥部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指导全镇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 24 小时防汛值班制度。
(2)信息监测组:负责辖区内雨量、水位、工程险情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村监测预警员及时获取监测、预警信息、按规定发布预警信号。
(3)调度指挥组:负责水利工程的应急调度,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调配。
(4)人员转移组: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危险区 所有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转移至安全地点。
(5)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
(6)应急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开展抢险救援。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
(1)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驻镇各有关单位联络工作、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为指挥部领导提供参谋和服,做好上传下达和防汛值班工作。
(2)镇人武部: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民兵抢险队伍,进行紧急抢险。
(3)应急办:落实指挥部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指导全镇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气象信息传递及预警级别的确定,以及雨水情实时测报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传 递水情信息。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救灾的物资器材,以及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4)派出所、社治办: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工作,执行防汛指挥部的警戒、命令及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5)社保站:负责民政灾情统计,负责灾民生活安置和灾后生活救济工作。接收救灾捐赠款物。
(6)经济发展办:负责抢险救灾交通设施保障、水毁道路抢修保畅工作,负责抢险应急交通运输工具、机械的组织调度和管理工作。
(7)卫生院及市场监管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医疗救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8)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工程设施的抢险及房屋建筑的抗洪、抗风安全等。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预案制定、监测、勘察和防治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的情报。
(9)财政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经费的筹措、调拨与管理工作。
(10)宣传办:负责对外对上报灾或宣传所需的抢险救灾、灾情损失等音像材料的摄编工作,并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
(11)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制订和指导农业、水产及农经作物抗灾、补救措施,落实所辖场所防汛工作,负责农业灾情统计上报。
(12)镇供电所:负责辖区内电力的运行安全,保障抢险救灾过程中的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
(13)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期间的通讯保障。
2.3村级防汛应急指挥机构
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在防汛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
(一)镇应急办公室应加强对上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的传送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镇防汛指挥部,及时传达到各村(社区)及有关人员,通知其做好相关准备。
(二)当镇内出现强降雨时,镇应急办应加强监测,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当因强降雨导致险情时,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报并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进行预警,迅速向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及目前采取的措施,以便防汛指挥部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三)灾情发生后,各村应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应急办应主动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防汛指挥部报告,再由防汛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将初步情况报县指挥部。
报险电话:0915-6661052
3.2 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防汛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1)思想准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重点单位防汛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储备好各类防汛物资,以应急之需。
(6)通信准备: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保障防汛通信网络、防汛责任人手机保持24 小时畅通。
(7)防汛检查:汛前,镇防指要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辖区内的防汛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为重要内容的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明确责任,并限期整改。
(8)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期间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稳定。
(二)河道洪水预警
当镇内河流将出现洪水时,镇防汛办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水位,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水情、水位等。
(三)洪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汛办应视情况确定洪涝灾害预警区域,并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四)山体滑坡、塌方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遇山体滑坡、塌方的地方,应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在有山体的地方,均应编制预案,编制风险图及制定安全转移方案。
(3)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山体滑坡征兆,立即发出转移警报。
(五)供水危机预警
当镇辖区内因供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中断,水源出现危机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警,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上级防汛指挥系统的防汛预警支持系统,必须24小时开机状态,提供雨水和洪水信息,形成统一架构的预警防范系统。
3.4 避灾的预警程序
(一)可能发生灾害的临界值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阵雨6小时内降雨量达50mm及以上,且降雨还在持续时,立即发布转移信号。
(二)紧急程序
镇防指在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信息后,电话通知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立即将预警信息上报镇防指;如出现险情时,村(社区)、组应立即通过电话向防汛指挥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险,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安全转移方案
(1)预备程序及信号传递方式
一般情况下:按镇—村(社区)—组的秩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组—村(社区)—镇的秩序进行预警。
(2)预警、报警信号设置
预警信息为广播、卫星电话、手机、报警器等有关通信预警系统。
防汛指挥部接到雨情信息后,通过卫星电话、手机等通信设备通知到各村(社区),村(社区)再通知到组,组到户。
报警信号一般为鸣锣、广播等,由各村(社区)因地而异确定,各村(社区)要明确报警点和信息员。
(3)信号发送
每年的5至10月为汛期,防汛指挥部指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村(社区)应经常保持电话联系。村(社区)、组应明确1名责任心强的信号发送责任人,在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或获得严重的监测信息后,信号发送人必须立即按预定的信号发出报警信号。
(四)人员转移
各灾害发生区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统一指挥,有序转移,安全第一。
(五)转移安置问题的原则
本着如下原则展开工作: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一)进入汛期,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通讯手机24小时开机,全程跟踪雨情、水情,依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的应急程序。
(二)险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县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各村(社区)立即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四)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2 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响应行动
镇内主要河流发生特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出现大范围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塌等,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防汛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总指挥动员部署全镇防汛工作。
(2)防汛指挥部立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赴现场组织防汛应急工作。
(3)受灾区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工程设施,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查工作。
(二)Ⅱ级应急响应
镇辖区内主要河流发生大洪水,一般河段发生决口,出现较大范围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塌等,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启动Ⅱ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总动员部署全镇防汛工作。
(2)防汛指挥部立即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指导防汛工作。
(3)受灾区的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依据预案转移群众,组织强化巡查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
(三)Ⅲ级应急响应
镇辖区内主要河流发生较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塌等,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启动Ⅲ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动员部署全镇防汛工作。
(2)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预案,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指导防汛工作;密切监测汛情的发展变化,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
(3)受灾区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工作。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1)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做到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
(2)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上报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险情重、灾情重,一时难以处理的,由防汛指挥部报县防办处理。
(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县政府。
4.4指挥和调度
(1)出现险情后,各村(社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险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和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到位,分析原因、性质和发展趋势,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若发生重大险情,由镇防汛指挥部向县防汛办请求救援,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5抢险救灾
(1)出现重大险情时,各村(社区)和防汛指挥部应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测,追踪并与防汛指挥部联系。
(2)出现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并实施。
(3)出现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部应立即调集当地的资源和力量,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护工作。
(4)处置重大险情时,各村(社区)、各站办所、驻镇单位应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社区)和防汛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或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进入受威胁的场地前,应有保护措施,参加一线抢险的人员应备有救生衣等保护措施。
(3)出现险情后,防汛指挥部要做好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4)出现险情后,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卫生人员加强受灾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防病措施,必要时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险情后,防汛指挥部可据危害程度,报上级批准,对重点地区,实施紧急控制,防止危害的扩大。
(2)必要时,防汛指挥部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全力投入抢险工作。
4.8信息发布
(1)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由防汛指挥部审核和发布。
(2)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有: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3)新闻报道坚持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9应急结束
(1)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防汛指挥部宣布紧急防汛期结束。
(2)在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给予补偿。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协调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修复基础设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社保站负责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院负责医务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污染源时行消毒处理。
5.2防汛物资补充
灾后,各村(社区)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物资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前防汛安全、饮用水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尽快恢复其主体功能。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防汛专用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
5.4灾后重建
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委会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5.5防汛工作评价
灾后,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的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
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并将有关要求具体细化到各负责人,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1资金保障
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设立防汛经费,用于防汛工作。
6.2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镇、村(社区)专储和单位、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
镇、村(社区)设立防汛物资仓库,储足所需的防汛物资。
6.3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队伍及群众抢险队伍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镇、村防汛指挥机构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防汛工作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镇防指要定期组织防汛抢险队开展实战演练。
7.2 监督检查
镇防办、纪委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镇防办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镇政府批准。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文PDF原件】迎政发〔202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