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4-0005 | 公开日期: | 2024-09-03 10:24 |
| 来源 |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 ||
| 内容概述 | 因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石泉县农行保管不善,将陕(2023)石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396号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 ||
因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石泉县农行保管不善,将陕(2023)石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396号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