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编办始终坚持把“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美好期盼”作为头等民生要事,立足职能定位,科学配置编制资源,不断对建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编制保障”里,有教育之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思路,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重新印发《石泉县幼儿园“九定”方案》,足额核定全县15所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用于重点保障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同时,鼓励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后勤人员。每2至3年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学生生源变化情况和幼儿园地域分布、班级开设等情况,在总量内对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园进行精准配置,推动编制资源合理有序流动,解决城乡间、校际间教职工编制配置不均衡等问题,保障幼儿园教学需要。
“发展大计”中,有教育之重。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自然减员和编制空缺情况,对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空出编制首先用于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逐步优化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近年来,积极会同人社、教体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调入等方式共计补充63名幼儿教师,满足了学前教育人才需求。同时探索建立教育编制周转池制度,用于开辟教育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采取“先进后出”等方式,确保人才入编到位。
“优化布局”上,有教育之要。按照我县“十三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调整,结合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源向城区聚集的实际,通过撤并整合其他事业单位等方式,及时腾出机构限额,优先保障公办幼儿园(公办民营幼儿园)设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资产回购和举办权回收等方式将8所“公办民营”乡镇幼儿园调整为公办幼儿园,并纳入财政全额保障。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镇公办幼儿园名称。确保每个镇至少有一个公办中心园,全面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入园的需求。
“登记服务”内,有教育之基。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服务,对具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第一时间发放幼儿园“身份证”。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大力优化、简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流程,力求时限压到最短、服务做到最优,并就登记业务进行详细指导,为快速、规范办理登记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对幼儿园资产负债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查,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依法、高效、诚信提供优质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