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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

时间:2025-03-20 17:17作者:陈 琳源自: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安康市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近期石泉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本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经个人申请、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初评初审、县人民调解协会评定等程序,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1名,四级人民调解员5名,向市调解协会推荐一级人民调解员1名,二级人民调解员3名。

人民调解是广大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委员会192个,其中镇调委会11个,社区调委会23个,村调委会14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6个,创建特色个人品牌调解室2个,涵盖了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旅游纠纷等多方面各领域,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具有发现问题早、掌握矛盾动向早、解决问题早的典型优势,有助于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石泉县司法局将针对人民调解员的能力特点,强化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建强用好人民调解协会及人民调解专家库,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促使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泉、法治石泉汇聚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