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25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jytyj/2025-023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7-10 10:01
内容概述 为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25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各教体单位:

为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实施。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坚持免试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招生生源。小学采取登记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招生规则按批次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初中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如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由各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招生规则安排学生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全面推行义务段学校“阳光招生”,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各学校招生入学登记结束后,按招生程序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入学学生信息,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4.“一网通办”,线下兜底。小学一年级全面推行“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招生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不熟悉线上操作的家长保留线下办理通道,提供现场指导服务。

二、招生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的随迁子女。初中招收具有本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的随迁子女。

年龄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其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镇政府批准,报县教体局备案。

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就学工作,纳入优抚对象管理范围,做好日常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泉县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指导、监督包联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段学校校长为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

组 长:张诗波

副组长:欧立波 夏玉琴  欧 勇  邱礼建  张冬华 董才峰  张辉成

成 员:周 涛  刘忠华 杨 帅  陈 明 严永成 涂明耀 杨国军 陈茂盛 熊 军 邓春丽 张嗣根 彭 建 各义务段学校校长 

四、学区划分

城区中小学及镇村小学学区划分见附件3,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级中学划分见附件4。农村乡镇小学的学区与其所在的行政区划分一致。

五、新生招收办法

(一)招生类别

1.优抚对象子女: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2.户籍户子女:指学生具有石泉县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

(1)房户一致类: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2)房户不一致类: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无房产,即有户无房;或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即有房无户,此类包括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

(3)其他类: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同时在学区内也无房产的在城区经商、务工半年以上的石泉户籍人员子女。

3.随迁子女:指户籍在石泉县外,但在石泉县内居住半年以上的经商、务工、购房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二)招收顺序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2025年秋季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收顺序为:政策优待类——房户一致类——房户不一致类——其他类——随迁子女类。即:学校首先招收优抚对象子女,其次是房户一致的学生,再视学位剩余情况,依次招收房户不一致、其他类型学生及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类别中若已在石泉本地购房并长期入住,归入房户不一致有房无户类别进行招生。

(三)所需入学材料

1.优抚对象子女: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资料,经县教体局资格审核后,按居住地就近到学校线下登记。

2.户籍户子女(具有石泉县内户籍):

(1)房户一致类: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资料(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原件及电子照片。

(2)房户不一致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电子照片;有房无户类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资料(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原件及电子照片。

(3)其他类: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或务工证明)、学生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泉县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以来营业流水或务工工资流水原件及电子照片。

3.随迁子女(户籍不在石泉县内):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石泉县公安局签发),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或房产证明资料(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学生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泉县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以来营业流水或务工工资流水原件及电子照片。

对于符合石泉县入学条件的非安康户籍的随迁子女,可在石泉县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如意愿在石泉县参加中考并在石泉县就读高中(含职业高中),家长要按照安康市中考报名政策要求,办理规定时限的监护人居住证和在石泉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四)招生方式

2025年8月13日—8月15日,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进行实名登记,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登记(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见附件2。8月16日—8月25日各校审核一年级新生并发布录取公告。

2025年8月25日—28日,七年级新生到对口升学初中(九年制)学校现场登记报名,杜绝择校行为。因居住地发生变化申请到非对口初中报名的,在该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学校招生条件和通知要求进行预登记,资审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8月31日前,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完成七年级招生信息录入工作。

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中学、第三中学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备案审定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工作。各小学(含九年制学校)要加强与镇、村(居)委会、幼儿园联系,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底数和入学需求,务必在2025年7月3日前将《石泉县2025秋季拟就读一年级新生摸底花名册》(附件7)报教体股,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为科学、准确研判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提供基础数据。

2.做好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工作。各学校务必在2025年7月8日前,向学区内秋季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新生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保留好通知书存根备查,督促其做好子女入学准备并按学区学校招生入学要求按时送子女入学登记,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等十项制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对学区内的社会培训机构及监护人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进行认真排查并做好报告与劝阻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灵活招生方式,提升招生工作质量。一年级新生按照“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要求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注册账号,提交相关资料,采取网上登记入学方式进行办理,优抚对象和网上不能办理的可线下办理。七年级新生采取按学区对口直升方式线下办理入学手续。对多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的原则,尽力保障长幼随学,以减轻家庭负担。主城区内两所小学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严禁以教共体等名义进行跨学区招生,教共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4.均衡编班,做好衔接教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定,实行均衡编班,实施少数民族与汉族学生混合编班,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混合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严控大班额,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各学校不得超规模超标准招生,一律不得新增55人(含55人)以上大班额。各学校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小学做好幼小衔接,初中做好小初衔接,确保学生平稳过渡。

5.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安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管理制度。严把小学招生入学年龄关,严禁招收不足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各初中(含九年制学校)要切实做好与对口小学的对接工作,各小学必须在2025年7月3日前将本校毕业生学籍信息卡(1人1卡加盖学校公章)、毕业学生花名册、特殊学生名册及其具体情况介绍等资料移交给对口初中,不得擅自将学籍信息卡提供给学生本人及家长,确保对口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就读。凡是小学毕业生未到对口初中登记入学的学生,各对口初中务必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石泉县2025年秋季初级中学对口小学毕业生未到校注册学生名单》(附件8)上报教体股。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必须认真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务必于2025年10月10日前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新建、录入、调取、审核等工作,杜绝出现“只招学生,不管学籍”现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6.做好优抚子女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予以保障。由优抚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统一采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并出具相应身份证明、入学申请证明资料,经县教体局资格审核后,按照其服务单位或居住地就近的原则,所在学区学校优先接受其子女入学。

7.规范开展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安置工作。各小学(含九年制学校)要建立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见附件9),于2025年7月3日前上报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局教体股),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坚持“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组对评估对象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时间、地点、程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待评估认定后,学校按照评估安置意见,做好招生入学、建立学籍等工作。

8.做好特定类型招生工作。2025年秋季学期,我县少儿体校(第三中学)将面向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七年级新生,专项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相关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9.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组织大班幼儿家长在6月19日前完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报名操作培训工作。各义务段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橱窗、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控辍保学、招生入学政策及实施办法和“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解读和宣传,督促家长履行教育职责,按时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大力开展“三个课堂”、学校风采展示、名师名家宣传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本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效,争取得到家长认可,尤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积极做好正面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10.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十严禁”(附件1)的规定。各学校要严格规范操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牢固树立为学生、家长服务,为社会负责的思想,耐心、细致、热情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各学校要保障对外公布的招生入学咨询投诉电话(附件2)畅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通知》(石群腐整组〔2024〕3号)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附件:  

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2.石泉县2025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3.石泉县各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4.石泉县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一览表

5.石泉县城区社区、村组分布一览表

6.石泉县2025届小学毕业生学籍档案交接清单

7.石泉县2025年秋季一年级学生摸底花名册

8.石泉县2025年秋季初级中学对口小学毕业生未到校注册学生名单

9.石泉县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台账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