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xczxj/2025-0002 公开日期: 2025-04-15 09:15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策部署,锚定农业富民强县目标,切实扛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上下功夫,现就持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动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调动全社会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石泉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

石泉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策部署,锚定农业富民强县目标,切实扛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上下功夫,现就持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动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调动全社会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能够实实在在增加农民收入,对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等发挥着积极作用。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细化措施、迅速行动,在历年兑付、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再梳理、再核实、再精准,切实做到应补尽补,严格落实镇村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坚决保障补贴政策精准兑现到户。

二、政策依据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等中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对于本年度开展了撂荒地整治、耕地流出整治,达到耕种条件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给予补贴政策扶持。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二)负面清单。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不予发放,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转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实施退耕还林或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发展林果(桑)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省、市文件下达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40万元,2024年结余补贴资金5.32万元。根据省级确定的“陕南地区亩均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元,县级在确定具体补贴标准时可在省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但需保持县域内标准统一,要确保下达资金应付尽付,足额兑付,兑付比例不低于98%(往年结余全部兑完,当年结余不超过2%)”等相关规定,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依据各镇摸底、核实、汇总、上报的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最终由县农业农村局测算确定具体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或扩大发放范围。

四、补贴发放程序

(一)全面精准摸底核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督导,各镇要组织专人开展实地核查、交叉抽查,重点核实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实际种植面积、负面清单面积等关键数据,建立完整的补贴面积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纳入负面清单的坚决予以核减,同时做好政策解答。

(二)加大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各镇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数据使用。要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三调”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等进行横向比对,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分析,相互校对,保障数据精准。

(三)严格公示公开。补贴数据以镇、村为单位汇总,及时在镇、村公示栏或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需留存公示远、近图片各一张),公示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充分维护和保障,切实做到应补尽补。

(四)夯实发放责任。为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兑付摸底表,经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并公示,由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于2025年6月10日前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清册及镇、村两级公示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同步更新上传至转移支付平台,通过“一卡通”兑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镇、村要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面对面、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村民大会、推送信息等多种方式,让老百姓对补贴政策、享受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家喻户晓,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强化补贴监管考核。各镇要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对补贴发放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对补贴对象认定、面积核定、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重点核查;要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有效监督,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切实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和落实情况,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严格耕地保护。各镇、村要按照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突出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的关联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补贴发放范围,杜绝出现“负面清单”享受补贴事件,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现象发生。

(四)严肃责任追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点实事之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加大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个环节的监管,对于将“负面清单”事项纳入补贴范畴、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挤占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规发放行为和现象,直接作为问题线索移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家峰   19991548837   QQ:364851218

附件: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摸底表

【公文PDF原件】石农发〔202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