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5-0006 | 公开日期: | 2025-07-07 09:25 |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 内容概述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 ||
一、基本情况
石泉汉江清淤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城关镇杨柳社区二组(小地名:西沟口),面积20.99亩,主要用途为汉江清淤产生的砂石料临时堆放。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2025年7月7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城关镇、杨柳社区、县文化旅游公司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验收。该临时用地地上构筑物、建筑物已全部清除(可回收利用物品已全部移交),堆放的砂石料已全部清运,地表覆土平均厚度大于50厘米,平整无砾石,全部复垦为旱地,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15399151881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