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5-0006 | 公开日期: | 2025-07-03 09:38 |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民政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 ||
类别:A类
签发人:方绪来、靳凡、叶仁华、李顺、曹世海
沈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做好社会保险认证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县级认证时间窗口”的建议
目前,养老保险、民政等资格认证的时间周期和系统设置均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统一规定,县级部门需严格执行上级业务系统的时间节点要求,因此暂无法自主调整认证时间或合并周期。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向上级人社、民政部门提交工作建议,申请推动认证业务时间窗口整合,并同步协调县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联合沟通机制,争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化本地工作流程。
二、关于“搭建县级数据共享枢纽”的建议
为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县人社局已于2024年起按照《关于建立安康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联防联控协同机制的通知》(安人社发〔2024〕20号)文件要求,联合民政局、公安局、残联等13个部门成立协同小组,确定于每月15日完成信息共享,明确将户籍注销、殡葬信息、死亡证明等数据纳入共享清单,每月共享信息,同步至社保、医保系统进行自动比对。但数据共享只能防范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待遇发放不规范的问题,无法代替资格认证的效能。
三、关于“推广‘一机通办’服务终端”的建议
2024年,市人社局统一为全县5个集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互联网+”智能服务设备,该设备可实:现社保卡、创业就业、工资收入分配、药品目录查询等服务功能。但因部分老年人对智能设备操作不熟悉,认为窗口办事更方便的思维,使智能设备使用率不足10%。下一步我们将配备专职引导员,现场协助群众使用终端办理业务,不断提升群众对智能设备的使用率和接受度。此外,我县已组建由镇村网格员、党员志愿者、人社专员构成的28人“移动认证服务队”,配备便携式设备开展上门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300余名偏远地区的卧床、空巢老人及残疾人完成认证,群众满意度达99%。
联系人及电话:郭欢 6312920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民政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