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5-0012 | 公开日期: | 2025-06-26 10:19 |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内容概述 | 当前,我县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仅为每月174元,远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物价水平。农民年老丧失劳动力后仅依赖此金额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与城镇职工养老金形成巨大差距,严重违背社会公平原则。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既是缩小城乡差距、落实“老有所养”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 | ||
领衔代表:李开菊
建议内容:
事由:
当前,我县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仅为每月174元,远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物价水平。农民年老丧失劳动力后仅依赖此金额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与城镇职工养老金形成巨大差距,严重违背社会公平原则。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既是缩小城乡差距、落实“老有所养”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
对策建议:
1.建议县人民政府统筹财政、人社等部门,分阶段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对7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高高龄补贴标准,对失能、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增加护理补贴。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与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CPI涨幅双挂钩,每年调整一次,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