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slj/2025-0035 | 公开日期: | 2025-07-24 08:10 |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 内容概述 |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将红花沟滞洪库打造为生态河岸景观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
类别:C
签发人:胡 威
成显平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将红花沟滞洪库打造为生态河岸景观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水利部水河湖〔2022〕216号—《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十二条:“规范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依托河湖自然形态,充分利用河湖周边地带,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生态廊道建设涉及绿化或种植的,不得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植物品种、布局、高度、密度等不得影响行洪通畅,除防浪林、护堤林外不得种植影响行洪的林木。”
你的建议与水利部对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相符合。可规范利用河湖岸线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2. 红花沟滞洪库,原初步设计总库容64万方。2021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时,复核总库容35.55万方。水库防洪能力不满足国家防洪标准。由此,石泉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原则同意实施县城洪涝治理项目城北支沟排洪工程。拟以红花沟滞洪库库区为结点,向东新建排洪隧洞,将红花沟流域的山洪通过隧洞排往下游,解决水库防洪能力不达标问题。
在该项目未建成之前,实施库区岸线利用会形成重复建设。
3. 我局将红花沟水库库区岸线利用纳入相关水利规划,并建议纳入县城城市建设管理、县域旅游发展相关规划,合力争取国家投资,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让广大群众共享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
联系人及电话:谢小龙17772913557
石泉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