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xzfgzbmsqxjytyj/2025-0311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8-11 16:54 |
| 内容概述 | 为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
各幼儿园:
现将《石泉县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7日
石泉县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在接收幼儿入园时,除需提供健康检查报告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测试。
(二)坚持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根据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及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依据“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的原则,有序安排幼儿入园。封闭型小区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确保满足周边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可适度向社会开放招生。
(三)坚持规范办园,合理编班。各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规范班级设置,确保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二、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5年秋季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泉县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指导、监督包联幼儿园的招生入学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本园招生入学直接负责人,对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
组 长:张诗波
副组长:欧立波 夏玉琴 欧 勇 邱礼建 张冬华 董才峰 张辉成
成 员:周 涛 刘忠华 杨 帅 陈 明 严永成 涂明耀 杨国军 张嗣根 陈茂盛 彭 建 邓春丽
各幼儿园园长
四、新生招收办法
(一)石泉县幼儿园、城区幼儿园、第二幼儿园
1.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户子女
(1)常住户子女:指适龄幼儿户籍随父母属于城关镇向阳、北街、西街、老城、城东城市社区,二里、城西城镇社区,提供户口簿及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挂靠户子女:指适龄幼儿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母户口簿上,属于城关镇向阳、北街、西街、老城、城东城市社区,二里、城西城镇社区,提供户口簿及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户子女
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且非城关镇户籍,已在城关镇向阳、北街、西街、老城、城东城市社区,二里、城西城镇社区购房入住,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若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子女,可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鉴于城区新幼儿园扫尾工程8月底方能结束,计划秋季学期11月份正式投用,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3个,招收幼儿75名。为稳妥做好搬迁过渡工作,城区幼儿园招收的小班幼儿先在石泉县幼儿园入园,开展正常保教活动,待新园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原班师生统一搬入新园。
石泉县幼儿园、城区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工作由县幼儿园统筹安排,按照以上梯队依次进行招生,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户籍户子女,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将向房产户子女开放。具体招生方案由县幼儿园报县局备案后实施。
(二)城区其他幼儿园
1.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常住户籍户子女
(1)常住户:适龄幼儿户籍属于城关镇主城区,幼儿入园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挂靠户:适龄幼儿长期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主城区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户子女
(1)拆迁户:适龄幼儿原在主城区居住,因主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户: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且非城关镇户籍,已在主城区购房入住,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招商引资、经营就业、易地搬迁人员子女
(1)招商引资户:适龄幼儿父(母)系我县引进的重大项目投资人,提供户口簿、招商引资证明和居住证明。
(2)经商就业户:适龄幼儿父(母)在本县主城区合法经营,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幼儿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及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适龄幼儿父(母)在主城区合法务工者,提供户口簿、有效务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及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流动人口子女,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大班转学幼儿直接在线下登记,根据城区各幼儿园转出情况接收,若无空余学位,则协调至城区周边幼儿园入园。
(三)各镇辖区幼儿园及附设幼儿班
1.常住户: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居住在各镇(村)的适龄幼儿入园时向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提供户口簿。
2.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幼儿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入住,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
3.房产户:适龄幼儿父母在本镇辖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需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者,须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等证明材料。
4.投亲靠友户:户籍不在本镇但寄住在本镇的亲友家中,由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向幼儿园申请,根据幼儿园入园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落实监护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接收。
五、相关要求
(一)做好学区内适龄幼儿入园摸底工作。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属地政府、村委会联系,掌握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统筹安排招生、编班工作,为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提供基础数据。
(二)做好优抚子女招生入园工作。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持续对优抚对象子女予以保障。按照其服务单位或居住地就近的原则,所在幼儿园优先接收其子女入园。
(三)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各幼儿园按照收费备案标准,及时将收费标准、项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强制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四)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幼儿家长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细致解答家长疑惑,为幼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招生秩序。
(五)平稳有序组织招生工作。为保障幼儿园新生入园各项准备工作的时间,确定2025年8月25至8月30日为我县学前阶段幼儿园招生时间,城区各幼儿园具体招生入学时间由各幼儿园报县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915—6317605
监 督 电 话:0915—6321313
石泉县2025年秋季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及投诉电话
|
名 称 |
联系人 |
咨询及投诉电话 |
|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
|
政办股:0915-6321313 学前教育股:0915-6317605 |
|
石泉县幼儿园、城区幼儿园 |
司老师 |
18091539917 |
|
石泉县第二幼儿园 |
李老师 |
18329539111 |
|
职教中心杨柳幼儿园 |
刘老师 |
13772967827 |
|
珍珠河畔幼儿园 |
王老师 |
15719153636 18509158505 |
|
滨江新城幼儿园 |
廖老师 |
15091556589 |
|
石泉江南幼儿园 |
沈老师 |
18292543200 |
|
朵朵幼儿园 |
郑老师 |
13310956818 |
|
城关镇第一幼儿园 |
龙老师 |
18992501216 |
|
两河镇第一幼儿园 |
聂老师 |
18329508565 |
|
饶峰镇第一幼儿园 |
柯老师 |
18292964121 |
|
池河镇中心幼儿园 |
魏老师 刘老师 |
18091556200 17802956094 |
|
后柳镇第一幼儿园 |
徐老师 |
15509158658 |
|
后柳镇第二幼儿园 |
胡老师 |
15591578996 |
|
喜河镇第一幼儿园 |
罗老师 |
15229993279 |
|
喜河镇新喜幼儿园 |
卢老师 |
15029705145 |
|
熨斗镇第一幼儿园 |
张老师 |
15991055682 |
|
中池镇第一幼儿园 |
李老师 |
15229457157 |
|
迎丰镇第一幼儿园 |
陈老师 |
19829150786 |
石泉县2025年秋季城区各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
幼儿园名称 |
班额 |
计划招生总数(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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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幼儿园 |
4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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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幼儿园 |
3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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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第二幼儿园 |
2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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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职教中心杨柳幼儿园 |
3 |
75 |
优先接收杨柳辖区内适龄幼儿 |
|
石泉县珍珠河畔幼儿园 |
5 |
125 |
|
|
石泉县滨江新城幼儿园 |
3 |
75 |
优先接收滨江新城小区 业主适龄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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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朵朵幼儿园 |
3 |
75 |
|
|
石泉江南幼儿园 |
5 |
125 |
优先接收江南片区适龄幼儿 |
|
石泉县城关镇第一幼儿园 |
3 |
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