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5-008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函〔2025〕33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7-04 20:09
内容概述 近年来随着石泉县整体规划的完善和逐步实施,旅游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石泉当地居民、游客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在2023年县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已将“积极推动智能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和5G基站等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黄健

段兴华、王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石泉县整体规划的完善和逐步实施,旅游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石泉当地居民、游客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在2023年县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已将“积极推动智能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和5G基站等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3年8月,根据市电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发改能源〔2023〕495号)要求,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县域内具备实施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场、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景区等区域进行了现场调研,梳理本辖区已建充电设施,合理预测充电需求,我局根据摸底情况遴选可新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场所,明确拟建项目数量,向市发改委上报充电设施拟建项目表。

2024年1月,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策划包装了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拟在县城区及11个乡镇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考虑充电基础设施、供配电设施、道路交通流量、人口、电动汽车应用场景等因素,结合用地具体情况,科学确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涉及场景包括各镇重点区域、交通重要节点、景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初步规划87个充电场点,建设约760个充电车位(直流充电桩279个、交流充电桩481个),配套建设光伏车棚、储能、智慧管理系统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6220万元,其中,争取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3200万元,企业自筹3020万元。2024年10月16日通过专项债评审,11月25日完成招投标,12月开工建设。

项目在实施阶段,根据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实施时序,按需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在建状态,截至目前,已建成站点36个站267枪,在建9个站66枪。其中,公共场站包括各镇、景区已建成23个站共计181枪,在建7个站54枪;居民小区已建成投运4个站53枪,企事业单位已建成投运9个站33枪,在建2个站12枪。

2024年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2024〕31 号),通知明确“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全市仅有汉阴县入选全国范围内陕西唯一一个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县。目前,省市尚未出台对建设乡镇充电站的资金补贴政策,我局将紧盯中省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符合支持方向的各类资金用以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4年5月17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了《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明确“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要拥有专职运行维护人员,满足充电设施运营管理需求,确保充电设施安全平稳运行。”项目建成后,我局将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进行运营及管理,同时《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明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业务许可资质、设备质量计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第三章第八条明确“已备案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成后,应向当地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应附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接入意)”。我局将发挥好统筹作用,待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国网石泉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各自领域监管工作,运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对已建成投用的充电基础设施做好运维工作,更好的提升石泉县公共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主辅分离的原则和监管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承担输配电自然垄断业务的主业单位(各级供电公司)不能直接投资建设充电站这类竞争性业务。国网石泉县供电公司将按照国家发改委624号文相关规定,开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业扩报装“绿色通道”,实行“一证受理”服务(客户仅需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对160千瓦及以下的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三零三省”服务,优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限,为充电设施提供节能降耗服务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刘星星   0915—6322253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