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5-0088 | 公开日期: | 2025-06-27 13:59 |
| 来源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内容概述 | 在我县境内存在多座废弃电力铁塔,这些铁塔建设时间较早,随着电网升级改造和线路布局的调整,已不再承担输电任务。 | ||
领衔代表:刘垂梅
内 容:
在我县境内存在多座废弃电力铁塔,这些铁塔建设时间较早,随着电网升级改造和线路布局的调整,已不再承担输电任务。据初步统计,此类废弃铁塔仅仅在池河镇谭家湾村内就有6座。废弃铁塔长期暴露在外,经受风吹雨打、日晒雨淋,部分铁塔塔身出现严重锈蚀,结构稳定性受到极大影响,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废弃铁塔还占据了一定的土地面积,这些被占用的土地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建 议
1.明确责任主体:建议由电信部门牵头,组织供电公司、铁塔所属单位等进行协商,明确废弃电用铁塔的拆除责任主体。对于产权明晰的铁塔,由所属单位负责拆除;对于产权不明晰的,可由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共同负责拆除工作。
2.制定拆除计划:根据废弃铁塔的分布情况、危险程度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拆除那些位于人员密集区域、危险程度高的铁塔。
3.加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弃铁塔拆除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拆除进度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拆除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