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泉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一)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hlrencai.com)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二)成绩查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18:00。
(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低分数线为:58.37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考环节,也不得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安排。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石泉县委社会工作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7:00。
地点: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
乘车指南:应聘人员到达安康后,可乘坐21路、6路公交车到同心村站下车,乘坐8路公交车到二档村下车。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资料如下:
①《石泉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②笔试准考证两份(一份盖章退回);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放同一页复印)1份或集体户籍卡及复印件1份;
⑤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
⑦属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⑧属石泉县生源地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有效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以上两种证明材料任选一种提供即可(仅限非石泉县户籍以石泉县生源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
⑨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为原件。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递补
递补时间: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3:00-17:00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请已经参加笔试且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2日9:00开始
应聘人员入场开始时间:8:20
应聘人员入场截止时间:8:50
(三)面试地点: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
特别注意:逾期未到达的应聘人员视为缺考。
(四)面试须携带资料:
1.笔试准考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
2.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五)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及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发挥及应变能力、言语理解及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
2.计分方法: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计分办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全体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同步公告。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按要求准时到达,并注意交通安全。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后,需在准考证上盖“资格复审通过”印章确认。
(三)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并遵守《应聘人员面试须知》(附件2)。
(四)本次招聘面试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石泉县委社会工作部全程监督,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监督电话:0915-6316228(中共石泉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
1. 石泉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中共石泉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22日
石泉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应聘人员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序)
|
序号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
最低进面分数 |
|
1 |
20250902002 |
612423********2422 |
刘慧 |
是 |
69.00 |
|
2 |
20250902019 |
612423********3624 |
王媛 |
是 |
|
|
3 |
20250902026 |
612423********0425 |
刘燕 |
是 |
|
|
4 |
20250903023 |
612423********0814 |
李松 |
是 |
|
|
5 |
20250903026 |
612423********082X |
张洪霞 |
是 |
|
|
6 |
20250904007 |
612423********2427 |
贺小玲 |
是 |
|
|
7 |
20250904008 |
612423********0818 |
王杰钊 |
是 |
|
|
8 |
20250904017 |
612423********1261 |
夏格格 |
是 |
|
|
9 |
20250904020 |
612423********0025 |
晏荣柳 |
是 |
|
|
10 |
20250904023 |
612423********2816 |
严端 |
是 |
|
|
11 |
20250904027 |
612423********3620 |
王婷 |
是 |
|
|
12 |
2025090501 |
612423********0024 |
詹梦洁 |
是 |
|
|
13 |
2025090521 |
142327********6647 |
刘高娟 |
是 |
|
|
14 |
2025090523 |
612423********5626 |
朱孝沙 |
是 |
|
|
15 |
2025090526 |
612423********122X |
马传英 |
是 |
|
|
16 |
2025090528 |
612423********1417 |
刘俊 |
是 |
|
|
17 |
2025090529 |
612423********0035 |
张宇晖 |
是 |
|
|
18 |
2025090532 |
612423********2631 |
代久梁 |
是 |
|
|
19 |
2025090613 |
612423********2225 |
蔡箐 |
是 |
|
|
20 |
2025090623 |
342201********792X |
韩翠翠 |
是 |
|
|
21 |
2025090635 |
612423********122X |
周雅妮 |
是 |
|
|
22 |
2025090708 |
612423********3643 |
刘荣群 |
是 |
|
|
23 |
2025090709 |
612423********0423 |
肖泉泉 |
是 |
|
|
24 |
2025090712 |
612423********0020 |
刘佳佳 |
是 |
|
|
25 |
2025090719 |
412722********1042 |
王向娟 |
是 |
|
|
26 |
2025090720 |
612423********1025 |
胡春华 |
是 |
|
|
27 |
2025090721 |
500229********1924 |
余丹 |
是 |
|
|
28 |
2025090722 |
612423********4626 |
刘礼悦 |
是 |
|
|
29 |
2025090724 |
612423********0039 |
刘昭 |
是 |
|
|
30 |
2025090726 |
612423********0840 |
王佳佳 |
是 |
|
|
31 |
2025090730 |
612423********3616 |
谢先彪 |
是 |
|
|
32 |
2025090732 |
612423********0025 |
杨艳希 |
是 |
附件2
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1.未在规定时间内(10月12日上午8:50前入场)参加面试抽签的,按缺考处理。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抽签确定面试次序,并按要求签字确认。抽签号一经确定,不得互相交换签条,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情况。
7.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考生面试完毕后须直接退出考点,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