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5-0022 公开日期: 2025-02-15 10:17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5〕26号),现将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膳食补助)拨付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膳食补助)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5〕26号),现将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膳食补助)拨付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国家计划地区(不含县城)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补助金额按实际在校天数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计划地区膳食补助资金由县级筹措,省级财政按照每生每天4元标准定额奖补。

二、实施范围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2.奖补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食堂财务管理专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附件: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膳食补助)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