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5-0029 | 公开日期: | 2025-02-15 10:27 |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5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5〕 18号),现将2025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省级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石泉中学、江南中学: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5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5〕18号),现将2025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省级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省级标准化高中2600元、城市高中1700元、农村高中14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市县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与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自承担本级所需资金。
2.补助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日常办公、文体活动、教师培训、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日常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护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对外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制度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3.严格按照《陕西省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学校要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