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人社局实施“优化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质量”三个优化工作机制,不仅有效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还提升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质效。截至目前,受理审核审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请50余人、工龄认定30余人。
优化政策宣传。利用“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多措并举向参保人员宣传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和企业职工相关退休政策,向社会公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流程,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全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来访人员,耐心细致解答,消除参保人员心中的疑虑,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优化经办流程。对即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提前告知延迟退休政策,以便其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对有视同缴费年限、申请办理正常退休的参保人员,落实人事档案审核机制,准确鉴别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逐项审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招工、调动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等。针对企业改制下岗失业职工档案缺失较多,“进出口”时间和视同缴费时间认定困难等问题,积极协调县档案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原企业主管部门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等,千方百计为50余名到龄下岗职工查找档案资料60余份,确保其按时退休。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股室与县养老经办中心保持有效沟通联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研究解决,确保企业职工退休手续顺利办理,累计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解决特殊问题10余件。
优化服务质量。做好日常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坚持按月审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坚持企业职工退休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精简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退休材料当即审核,对符合退休政策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实现职工退休手续办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独生子女补助金一次办结,让企业经办人员和参保人员享受到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