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GK-2025-0144 发布日期: 2025-11-11 14:09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催告书》(石人社催告字〔2025〕6号)的公告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催告书 》(石人社催告字〔2025〕6号)的公告

汉阴县姚兆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的关于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催告书》(石人社催告字〔2025〕6号),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来本机关(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的,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石人社催告字〔2025〕6号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催告书


单位名称:汉阴县姚兆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1MAB30HDW0C
法定代表人:姚兆俭     
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村十组
我局于2025年4月9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石人社监理字〔2025〕3号),你单位自收到该《行政处理决定书》后至今未履行我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也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如下义务:
请你公司支付刘运喜工资17880元。
如逾期仍未履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向石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
联系人:王曙光 赵娟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0800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