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11月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5-0170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民发〔2025〕220 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1-21 16:28 |
| 内容概述 | 根据《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陕民发〔2022〕100 号)、《安康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安民发〔2023〕79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镇级初审、县局审批,现决定对 2025 年 11 月审批的黄波等 17 户 53 人给予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 75500 元。请各镇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 ||
石泉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