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pad版
手机版
长者模式
无障碍
繁
本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正文详情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靖
时间:2022-06-09 16:00
作者:王小平
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靖因保管不善,将陕(2020)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0485号不动产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靖
2022年6月9日
【打印本页】
【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分享到:
石泉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