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pad版
手机版
长者模式
无障碍
繁
本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正文详情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德明
时间:2022-08-03 09:22
作者:王小平
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石集用( 2000 )第013702 号土地证遗失(灭失) ,并且房屋已经倒塌,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德明
2022年8月3日
【打印本页】
【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分享到:
石泉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