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要闻>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县民政局:“四项举措”助力清廉村居创建工作

时间:2023-03-03 15:45作者:王磊源自:县民政局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进一步增强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努力建设村风民风淳正向善的清廉村居。石泉县民政局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聚焦主职主业,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全面共进,有力、有序、有效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创建工作。

一是以打造“阳光村(居)务”为平台,推动“清廉村居”规范运行。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市民政领域“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关于推进清廉石泉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为着力推动村级自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县民政局及时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形式、程序以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党务、村(居)务、财务 “三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一般事项每季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规范设置村(居)固定公开栏,全面实行事务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实时查看、实时监督,保障村(社区)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为契机,引导“清廉村居”良好风尚。针对村(社区)情实际,按照村级自治的要求及“四议两公开”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村民代表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组织群众深入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在乡村振兴中开展的新民风建设,让“群众说事、乡贤论理、榜上亮德”道德评议会成为执行村规民约的主体,通过村民在评议活动中对勤俭、贤惠、孝老、遵纪守法模范和“靠着墙根晒太阳, 等着别人送小康”好逸恶劳等反面典型的评议,以及乡贤给大家讲道理,说“规矩”,让先进典型上“红榜”,引导村民学习。让负面典型上“黑榜”,告诫村民遵守村规民约,消除陋习,自觉遵纪守规,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集中精力,共同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着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家庭和社会氛围,为清廉村居建设打好基础。

三是以深入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依托,巩固“清廉村居”工作成果。围绕村级日常事务决策、“三资”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民生保障、便民服务事项等方面,全面梳理汇总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的事项,制定出台《石泉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 “两个清单”:一是《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和村级日常性管理服务事项2个大类、15个分类、60项“小微权力清单”指导目录;二是《村级干部责任清单》,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的责任清单,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让“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做到基层“小微权力”标靶化管理。

四是以“一约四会”为抓手,推进“清廉村居”文明新风。为巩固新民风建设成果,促进新民风建设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县民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约四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组织建设,常态开展道德评议,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问题和邪风歪气,弘扬优秀家风家训,培育崇德向善的淳朴民风和厚道家风,真正使村规民约约出文明风尚,红白理事理出崇高村风,村民议事议出自治活力,道德评议评出先进典范,禁毒禁赌禁出平安稳定。积极唱响文明新风主旋律,党员带头做表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在村(社区)成为群众自觉行为,促进乡村振兴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