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石泉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一起抵押登记业务中发现申请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有问题,经核验该证书为假证,立即报警,并将案件移交警方处理。
石泉县自不动产登记实行以来,登记窗口共收缴假证8本,冒名顶替办理不动产登记4起。县自然资源局以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为抓手,坚持贯彻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窗口工作人员鉴别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能力,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细致地把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每一个关口,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以防不法人员有可乘之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不动产权证书需谨慎保存,不要随意出借他人,以免财产遭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