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3-0061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民发〔2023〕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3-02 14:42 |
| 内容概述 | 你们上报的2023年2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2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 ||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3年2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2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 2023年2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 |||
| 乡镇 | 人数 | 金额 | 备注 |
| 云雾山镇 | 1 | 10080 | |
| 熨斗镇 | 1 | 10080 | |
| 合计 | 2 | 2016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