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以来,石泉公产中心紧紧锚定清廉石泉建设总目标,以强化县属国企管理为关键突破口,深度融合政治建设、制度完善、资产监管、改革创新四大举措,通过一系列精准有力的实践行动,推动国企治理效能与国有资产效益同步提升,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清廉国企思想根基。县公产中心始终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把理论武装贯穿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 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印发《“党建赋能、担当国企”行动实施方案》,以“旗帜领航先锋行・强根铸魂国企兴”主题活动为重要载体,指导县属国企党组织通过主题党日、红色教育基地研学等多元形式锤炼党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解民忧,成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件,推动廉洁理念入脑入心,在实践历练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实地观摩学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用鲜活案例敲响廉洁警钟,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
深化党建融合,健全清廉治理制度体系。坚持将清廉建设与国企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二者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在决策机制上,严格执行国企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规则与前置研究程序,建立领导班子清廉建设分管责任制,确保企业党支部在人财物等关键领域充分发挥把关定向、监督制衡作用。在制度保障上,先后印发《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以制度刚性规范议事决策与经营运行流程。在监督层面,聚焦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全面推行国企预算管理制度,建成发投集团财务管控平台,推进财务统管改革,在保留企业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标准与流程,实现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闭环管控。
健全周期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构建覆盖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石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石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清查 + 重点核查”专项行动,对账实不符、长期挂账等问题逐一销号整改。依托“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动态管控,全年完成县级各预算单位资产月报、年报审核工作,资产数据准确率达95%以上,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类核算合规率100%。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同比增长1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显著。
严格资产处置,构建规范透明监管体系。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资产处置与采购管理监管体系,修订《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资产处置全链条管理规范,对需处置资产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估,公开交易资产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创新建立“线上审批 + 线下核验”双流程监管机制,规范资产专管员岗位职责与交接程序,有效解决管理断档问题;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
优化国企布局,激活国有经济发展动能。以国企整合重组为重要抓手,成立县发投集团公司并实现实质化运营。聚焦城乡开发、文旅融合等五大核心板块,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清理注销 “空壳”“僵尸”企业,逐步退出非主业非优势参股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确立“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用人原则,建立差异化薪酬体系,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激励约束导向,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下一步,石泉县公产中心将持续锚定清廉石泉建设目标,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国有资产全链条监管,稳步提升国企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