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一机两用"。即已联入公安网的计算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
二、严禁将手机(包括手机充电、拷贝资料)、小灵通、调制解调器、3G上网卡等设备与公安网计算机连接。
三、严禁在办公区域安装使用无线路由器等无线网络设备;联入公安网的计算机(特别是笔记本电脑),必须卸载无线网卡或关闭无线上网功能。
四、严禁将存有涉密信息的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上使用。
五、严禁在非涉密网(如公安网、互联网)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六、严禁在公安网上开设BBS论坛,安装聊天、淘宝、P2P、游戏等违规软件,网站建设必须经过信通部门审核。
七、严禁扫描、探测、入侵公安信息网任何资源。
八、严禁擅自更改公安网计算机IP地址,IP地址由信息通信科统一规划分配,并登记在案。
九、严禁在非指定维修点维修公安网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送修前必须拆除硬盘等存储设备。
十、公安网计算机必须按规定注册,安装杀毒软件、公安网安全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