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警务专刊(62)岚皋县公安局创新“55212”矛盾纠纷调处法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在深入推进“三调联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在实践中创新“55212”矛盾纠纷调处法,即依靠“群众、基层组织、行政、司法、法制”五种力量,做到“发现、介入、出警、调查取证、处理”五个及时,运用“提前介入、情绪掌控、真情触动、点面结合、依法施教、以案说理、排忧解难、公正评判、实地勘验、部门联动、巧借外力、回访监督”12种调解方法,努力提升“发现、管控”两个能力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该局连续4年实现了刑事、治安发案持续下降,连续3年“两率两度”测评名列全省前列。

盘活“三调联动”化解感情纠纷,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发生

20148月,朱某随女友罗某来到岚皋,两人因感情及家庭原因发生矛盾,导致朱某同罗某家人、邻居等关系恶劣,经常发生酒后滋事、在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甚至扬言杀人。今年221日朱某酒后因琐事殴打了邻居,224日坐在7楼顶要跳楼自杀,61日下午又非法拦截机动车寻衅滋事。

为彻底解决这一复杂感情隐患,该局城关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在调解后二人依然经常争吵,双方表示愿意解除同居关系,但朱某要求罗某赔付11万元的补偿费,否则扬言杀掉罗某的亲人,同时在微博上发表威胁罗某以及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言论。民警积极稳住朱某的行为,将其列为重点管控对象进行监管。724日,“三调联动”人员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通过法律宣传、感化教育等方式,二人终于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罗某赔偿朱某损失费7万元。至此,从根本上解决了二人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从根本上消除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利用“55212”调处法,化解一起“婚外恋”纠纷

李某(女、26岁,已婚、陕西岚皋人)2014年在湖北一家足浴店务工,与湖北籍包工头吴某(男、现41岁、已婚)确立了情人关系,二人组建临时性“小家庭”。吴某与李某同居后与妻子离婚,并要求李某离婚与其结婚,而李某不愿意和吴某长期生活,遂回到岚皋老家。

20156月吴某来到岚皋,两人在谈判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吴某欲将李某推下廊桥逼其就范,因群众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才没有酿成严重后果,经民警调解李某返还了吴某所购买的金银首饰以及7000元补偿费,吴某回到了湖北老家。

吴某回湖北后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儿子离家出走,吴某认为家庭破裂原因是李某造成,再次到岚皋找李某打算与其玉石俱焚,李某立即报警求助,民警到达现场后从吴某的背包中找到了菜刀。

为防止事情恶化,民警一方面耐心劝导,安抚情绪,防止其走极端,让其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解决纠纷,并将吴某列为重点关注和稳控对象。一方面同李某及其丈夫曹某说明其中厉害关系,让其家人有意规避,待派出所做好调解工作以后,再恢复到原有生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积极同吴某的亲属联系,努力联系到其前妻,通过前妻来做吴某的思想工作。最后派出所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做吴某思想工作,讲明法律政策,以及其亲属的劝说,吴某终接受调解派出所的建议,安心回湖北老家生活,同时也同李某解除情人关系,不再干涉李某一家人的生活。通过派出所的不懈努力终将一起扬言杀人的婚外恋成功调解,挽救了两个家庭。

通过“55212”调处法与“三调联动”有机结合,化解一起医疗赔偿纠纷

20157227时刘某贤报警称:在县城菜市场“家家乐超市”门口有人打她,请出警处理。城关派出所立即处警,经查陈某、刘某夫妻二人与负责菜市场消防通道和收取摊位管理费的两名工作人员张某、陈某发生争执,导致陈某文、刘某贤、陈某奎三人不同程度的受伤。

刘某贤夫妇二人因受伤较重当即在县医院住院,夫妇二人就医药费问题多次找到公安机关请求帮助解决,公安机关通过了解得知,刘某贤有一在外读大学和今年刚参加完高考的孩子,夫妻二人在岚皋靠做些散活维持生计、供养孩子读书,家里负担较重,在公安机关多次努力劝说下,双方就医疗费等问题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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