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精准防范专刊第70期恒口分局妥善处置两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恒口分局妥善处置两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近期,恒口分局以深入开展三个精准防范为抓手,坚持多警联动,成功处置了两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化解防范了民转刑案件、成功预防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623日,大同派出所接到辖区双椿村群众荆程亮报警称同村梁丙烽将其妻子尸体停放在其家中,接到报警后大同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展开调查。经查梁丙烽妻子郭关宏615日从安康城区白天鹅广场走失,623日在旬阳县棕溪镇河里发现郭关宏尸体,梁丙烽怀疑妻子郭关宏之死与荆程亮有关,故将其尸体停放在荆程亮家中。在安康市公安局协调下由汉滨分局法医对郭关宏死因进行尸体检验,排除他杀可能,同日郭关宏尸体在安康殡仪馆火化。因梁丙烽与荆程亮就郭关宏之死赔偿问题未谈妥,712日下午梁丙烽父母梁长玉、何向花将郭关宏骨灰盒放置于荆程亮家中,716日将荆程亮堂屋地板砸了一个近2平方米坑,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多次协调未果。2016826日,在双方当事人要求下恒口分局大同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对此事进一步协调并达成协议:双方关于郭关宏之死的赔偿问题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由荆程亮暂付梁长玉家2万元用于郭关宏丧葬事宜;荆程亮不追究梁长玉及家属在其家中停放尸体、骨灰盒、损坏其财务的法律责任。当日16时许,死者郭关宏被安葬,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

    822日,大同镇光荣村五组村民晏真菊报警称其丈夫杨学春前日下午五点在家中服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杨学春因与李道琴发生冲突,双方诉至法院,杨学春迫于心理压力服毒自杀。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发生,恒口分局大同派出所立即对死者死因进行调查并将情况汇报至恒口分局及大同镇党委、政府。后在多方积极协调下828日下午死者杨学春被顺利安葬,期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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