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发通报,对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我局被评为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针对本地环境违法犯罪特点规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侦办各类环境案件45起,刑事案件36起,处理打击52人,为保护安康生态环境“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