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三步走”趟出法治公安建设跨越之路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的生命线,采取“三步走战略”,深化法治改革,不断提高全警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探索出了一条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助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之路,让群众尽享“法治公安”建设带来的温馨和实惠。

一、超前规划,在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上“迈大一步”。以超前规划、一步到位,不会过时、不被淘汰的高站位理念,启动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一方面,把县局负一楼500余平米场地,作为全县执法办案中心,进行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和规划。办案中心采用独立门禁系统,超前设置讯问指挥室、案件研判室,配套建设尿检室、急救室、值班室,并对讯问室进行二次精心分区,单独设立未成年人讯问室、艾滋病等特殊人员讯问室,各功能室全部软化处理。制作特色宣传标语,引导犯罪嫌疑人坦白从宽,警示提醒办案民警注意言行举止。全面安装视频监控巡查、网上督察、审讯软件等信息化系统,管住执法易出问题环节。另一方面,在全县派出所同步建设规范化执法办案中心。目前,全县共建成标准化讯问室、询问室、辨认室68间,安装双向门禁系统17套、视频监控头72个、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7套,17个派出所的执法办案中心全部达到公安部标准。同时,认真执行公安部“四个一律”,制定了办案中心管理制度、人身安全检查工作流程、讯问室使用工作规范等长效机制,落实各单位31名兼职法制员为管理员,对每一起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抽查、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在监控之下、监督下。自新的办案中心启用以来,累计审查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未发生一起执法安全事故。

二、先试先行,在案审工作改革上“提前一步”。公安机关每天面对大量警情和治安、刑事案件,受理立案、定性处理等各个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上访、缠访,甚至卷入舆论风暴。如何规避呢?该局抓住案件办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深化案审改革,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中高级执法资格4名民警充实到法制大队,下设案件审核中队和执法监督管理中队,出台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健全完善刑事案件“四级流程办理、三个重点审查、一案一评一结”的“四三一”运行模式,确保“执法生产线”和“质量监督线”错位并行,实现刑事案件“一个闸门对内,一个通道对外”。同时,加强执法监督,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每案件全方位监督问效,量化打分,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倒逼民警自觉办好案、办铁案。19月,共审核评查各类案件300余案,下发《个案监督通知书》46份,提出退查意见85条、复核存疑证据25份,有效减少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以人为本,在执法为民上“深入一步”。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公安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该局紧扣问题、民生导向,大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110”反映不快问题。该局以“110再快一分钟”为目标,建立“权威指挥、一体调度”龙头指挥机制,赋予指挥中心先期指挥处置权、警车和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对每起警情全回访,切实纠正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而使派警更快、出警更快、处警更稳。针对城区人口密集、警力不足,街面巡控力量薄弱问题。深化内部挖潜,在城区试点推行“巡所合一、囤警街面”战平结合机制,将巡警大队警力全部下沉到城关派出所,在城区街面设立2个警务工作站,推动警力下沉、上街面,强化对城区治安动态管控。针对侵财案件多发,破案追赃不到位问题。建立“重破案、重办案、重追赃、重返还”的打击侵财性犯罪奖惩机制,设立1万元、8000元、5000元“三档考核奖励”,利用考核“指挥棒”,将全县公安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引导到“破小案”上来,形成了打击整治合力。19月,共破获侵财性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为群众追回财产损失共计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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