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督察支队禁毒支队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禁毒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禁毒工作会议及“5.18”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禁毒工作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的工作目标,结合《全省公安机关禁毒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522日下午,市局督察支队禁毒支队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毒督导工作。

会上,市局督察支队支队长李建平、禁毒支队支队长谭简分别就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督导工作方案要求交换了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如何抓好禁毒督导工作提出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实行周通报制度。借助督察协作平台,由禁毒支队负责整理通报数据,督察支队定期发全市通报;同时,对每周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电话短信形式报告市局党委成员,通报各县分局局长,并将任务完成情况挂市局主页每周进行更新。二是开展禁毒专项督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以“不打招呼”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城关、城郊派出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事故科进行突击检查。三是落实禁毒约谈、督办制度。5月底前仍处于零战果或者完成率低于百分之十的县区,将由督察支队支队长李建平、禁毒支队支队长谭简分别约谈县分局督察大队长、禁毒(刑侦)大队长;对610日前任务进展依然推动不力的县区,报请市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逢滨、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李友良分别约谈分管督察、禁毒工作的县分局局领导,并由督察支队下发督办函;对628日前未完成半年任务的县区,建议报请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约谈县分局局长。四是加强协调指导。禁毒支队全体民警要全力以赴做好全市禁毒工作的协调、指导,协助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进度;要加强与督察部门的工作配合,加强全市禁毒工作的检查通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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