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以“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实战化,基础信息一体化”为导向,大力实施警务信息化战略,积极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程,通过创立创新警务信息化应用,扎实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进程。
一、健全基础信息采集机制。一完善基础信息化工作机制。制定了《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使用保密协议》、《紫阳县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工作协议》、《信息保密承诺书》等一系列基础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对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均作了相应规范。二是建立全警采集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各自采录、全警共享”的意识,打破警种部门的界限,使每位民警都是信息采集员,又都可以应用信息资源,使基础信息化工作形成整体作战的“一盘棋”格局。民警从日常接处警、受理立案、破案、裁决和执行等过程中对整个案件案件、涉案人员、涉案物品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一方面,安排专门人员对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基础信息服务实战、服务群众的成效进行评判,对编造虚假信息和遗漏重要信息的责任人进行倒查问责;另一方面,要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民警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特别通过信息采集、重点人口管控,为侦查破案、打击处理提供线索的,要实行同功同奖、一案一奖。
二、紧抓基础信息源头采集。一是立足基层警务室。各基层派出所立足实际,加大了社区警务辅助人员配备力度,全力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按照“应采必采、应录必录”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高危人员、出租房屋、暂住人口、行业场所等信息进行了全面采集和及时录入。将信息采集工作与大走访、治安巡逻、治安检查等日常警务活动有机结合,灵活采用访采结合、管采结合、弹性错时等方式,拓宽采集渠道,提高了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录入率。截至目前共采录流动人口信息65487条、出租房屋信息1356条;全局共录入组织(治保会)信息1129条,录入人员信息(联防队)3451条,入户访查信息更新30000余条。二依托业务警务部门。坚持信息采集与各警种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将采集工作任务科学量化至各警种、各部门和每名民警,实现“办案即采集、盘查即采集、处警即采集、入户即采集、检查即采集”,确保各项公安工作信息必采必录和重大案事件信息采集录入,建立全警采集、专人审核、分类入库、整合应用的工作机制。刑警技术中队累计勘查现场4200余起,采集指纹6200余份、DNA血样3644份。县局利用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采集指纹1595份、DNA血样241份。三是整合社会面资源信息。在保密的前提下做好向社会单位经营者的沟通,依法依规阐明社会单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打消他们的顾虑,使其自愿主动配合社会资源整合工作,并与采集单位签订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使用保密协议。目前该局已经与与45个社会信息采集成员单位建立数据资源交流共享长效工作机制,目前共采集各类社会信息36747322条。
三、提高全警信息化应用技能。一是根植应用理念。把信息就是战斗力的思想深深植根于每个民警的头脑,使基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养成收集、录入、查询、比对、积累、运用信息的习惯和做法,把信息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信息工作的驱动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多次组织民警集中进行“DQB”、“双向积分平台”信息录入培训,在全局民警中掀起信息化大练兵的热潮。通过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自学自练、传帮带、边学习边录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达到会网上办公、会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等目标。三是应用实践警务。先后以“DQB”、“双向积分平台”为依托,通过对这两个平台的信息录入和比对工作,强化了对辖区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的管控,总结网上作战新技法等经验做法,使信息资源服务于治安管控工作,在实战中发挥出更大效益。截止目前,成功预防各类突发事件80余起,提供线索查处各类刑事案件32余起、治安案件46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网上在逃人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