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主持召开的9月4日党委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考核评比工作,9月5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创建工作,消防、交警、刑警、治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雷绍明副局长在会议中强调,开展“不发生重大公共案事件”创建工作,是公安部、省公安厅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三个不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警种要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全力做好本次创建工作。为切实做好“不发生重大公共案事件”创建工作,雷绍明副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争当考核“优秀”等级。各县、分局,相关警种、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引领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立足各自实际,研究细化评比考核措施,把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岗位,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实现“不发生重大公共案事件”目标、达到评比考核优秀等级。二要夯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推进。牵头部门及配合负责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各级有关部门、警钟要保持良好作风,严密组织实施。三要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协调配合。治安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等相关警钟、部门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治安支队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严格对照评比考核标准,认真检查考核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收集配合责任部门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相关指标、数据、结果的报送工作。四要强化考核,灵通信息上报。“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收集对各县、分局及其他配合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考核,落实每日一简报,每周一小结,每月一自评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分局年终考核范围单独核算分数,各县公安局、分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市局相关部门的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反馈评比考核的主要措施、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浓厚氛围,为全市“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局“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评比考核工作方案,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全市公安机关“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评比考核标准》。